行政法法律渊源的分类(行政法法律渊源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渊源的分类有哪些?
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可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相对地位而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
法律渊源与法的渊源?
两者不属于同一概念,法的渊源较法律渊源更狭隘,法律渊源更宽泛一些。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
通常指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两种。
前者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惯例甚至法理。法律渊源:是一个应用很广泛的概念,几乎在各种法学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像法理学中讲述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比较法学中都有关于法律渊源的比较;
法制史中也都讲述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渊源,宪法学中讲宪法的渊源,经济法中讲经济法的渊源,民法学中讲民法的渊源,诉讼法中讲诉讼法的渊源,行政法讲行政法的渊源,国际法更是在开章就讲国际法律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一般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殊渊源有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其中,法律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参考资料: 《行政法学》(第二版)罗豪才、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
法的渊源是法律渊源吗?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来源和表现形式,通俗理解,就是「什么可称之为法律」。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成文法、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判例、风俗习惯、学术研究成果等都有可能构成「法律渊源」。
限于本人知识背景,在这里用美国法律作为举例。
首先,判例是美国法律中的重要法律渊源。判例分为两类:
一是「有拘束力的法律渊源」(Binding Authority), 法官可以结合具体法律事实加以运用,但不可以作出与其相抵触的解释;
二是「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Persuasive Authority),可供法官在说理过程中用以支持判决结果,当不同的“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彼此存在矛盾时,一般情况下法官可以自由选择采取何种观点。
至于两者如何区分,在联邦和各州层面有所不同,若希望详细了解可参照我之前的回答:
英美法系除制定法外,正式的法律渊源有哪些呢??
其次,美国法律中也有大量的成文法。例如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ical Code),各州的法典,如「大明律」(Minnesota Statue)等。下图就是判决书中法官直接引用州法典作为法律依据的例子。
美国还有一种特殊、类似于成文法的法律渊源,称为「重述」(Restatement)。「重述」并非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而是法律学者、教授、律师等在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带领下,基于其它法律渊源汇编而成的一套规则。一些部门法的重述在实践中获得了较高的权威性,被广泛用于判决说理,例如侵权责任法重述、合同法重述等。
其它美国法律中的「法律渊源」包括法学期刊文章,行业规范和习惯,其它学科研究成果甚至文学作品等。但除成文法和有拘束力的判例之外的法律渊源,基本都属于「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适用较为灵活,应注意区分。
法律与法律渊源的关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实现统治的回的,把自己的意志通过统政机关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制定的规定;法律渊源是使法律形成的资源,(即法律形成来源于法律渊源)。
法律形式的渊源?
法的形式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是法学的分支学科法理学领域的概念,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法律渊源和法律原则?
两者都是法理学的相关内容,属于法的本体。
法的渊源有两种定义:一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二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官方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就是国家层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恰恰相反,属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文本,但具有类似法律法规文本的效力,如:道德和习惯等等。
而法的原则,属于法的要素组成之一。法的原则前还有一个法的规则,规则也是组成法的要素中的一部分。可以这样理解,原则的行使是在规则的范围内进行的,规则是固定的,原则可在规则的范围内不违法相关内容的前提下自由行使。
行政法是刑法渊源吗?
行政法中有一些条款是刑法渊源,刑法就是大杂烩
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起源吗?
这句话是错误的 法律的渊源是指按照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的不同,从而以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不同进行划分的一种法律类别。 法律的起源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特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而产生的社会历史现象。法律具体产生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随着阶级的出现,原始社会的习惯逐渐渗入了阶级社会,随着国家的逐渐形成,习惯就演变为习惯法,习惯法最后演变为成文法。
历史渊源和法律渊源区别?
法律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寻求行为的根据而获得具体法律的来源,列如法官面临一个已经认定事实的案件,应当根据什么来判定当事人的责任,从何处寻找根据?他所寻求到的地方即是法律的渊源。
历史渊源是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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