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分割遗产的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5-25 13:38:01法律知识1

遗产继承和遗产分割的区别?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

    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继父的遗产如何分割?

  一,继父的遗产继承与分割: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3,继父的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应该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3,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遗产;  4,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遗产的分配原则,首先看看遗产所有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有,则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民法典进行分割。

首先确定继承人,顺序为: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根据遗产份额,优先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之间均等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屋测绘分割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登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直接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测绘单位应对其房产测绘成果是否完成于房屋竣工验收之后、其测量的房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批准的条件、其测量的分摊公用建筑是否和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约定的相一致等问题负责。

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因房产测绘成果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测绘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宗地分割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因此,在案件资料准备阶段,专案小组至当地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了解到案涉工程现阶段已经进行了建设,此种情况应属于在建工程分割转让,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同时在申报分割转让的文件中,须有土地管理部门委托合法机构出具的测绘图和规划部门意见。

遗产分割计算题?

张三、李四为夫妻,有五个儿子甲、乙、丙、丁、戊,其四儿子丁无配偶、子女于2004年去世未留下遗嘱,遗产至今未分割。父亲张三于2008年去世未留下遗嘱,遗产至今亦未分割。老二乙已婚于2012年去世,膝下有一子小乙已成年、配偶健在。母亲李四于2018年去世未留下遗嘱,遗产至今未分割。现如今大家想分割遗产,在不考虑其他情况下,问健在人员甲、丙、戊、小乙及乙的配偶各分得老四丁的遗产份额为多少?

注:此为根据现实案例改变,如果你不是学法律的,没关系,请看下面给你改变的一道应用题。学法律的就不要看了,免得打脸!!!

话说张三、李四有五个儿子甲、乙、丙、丁、戊,四儿子买了一块蛋糕还没来得及吃就不幸去世了,留言要把蛋糕均分给父母。其父亲听后感动的痛哭流涕,因悲伤过度不幸离世,最后留言要把他的那半块蛋糕分一半给其妻子,剩下的那一半再让妻子和其他四个儿子均分。老二得知有蛋糕吃,高兴的从穿上跳下来,不幸摔死,说要把他那份蛋糕留给其妻、子小乙和母亲。如此家门不幸随后当母亲的也因悲伤离世留言要把蛋糕分给三个儿子和其孙子。如今在世人员欲按亡者心愿分吃蛋糕,问在世人员甲、丙、戊、小乙及乙的配偶各分的老四蛋糕的份额为多少?

注:此为按照案例编写的小故事,若侵权,联必删。

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割该如何立案?

如果是遗赠扶养,受赠人不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遗赠

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人不表示接受的,视为同意继承

两者法律关系是相反的,要注意。遗产分割如果上了法庭,被告不接受法院传票不妨碍法院立案和审理,被告不出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宣判,对于判决的生效,被告不上诉的,不影响判决效力,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可以依照判决来主张权益

但被告拒不接受法院传票和出庭,不代表被告放弃遗产继承,除非被告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公正处管遗产分割么?

一、公正处不是法院,不受理遗产分割。

二、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三、对于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对于继承人关于遗产分割结果的认同,这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产分割可以分类进行吗?

可以的。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1、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2、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没有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分割的方法时,各共同继承人可以按通常的方法解决。这里所指的方法,是指由各共同继承人协商的办法,或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方法以及诉请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的方法。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8376.html

标签: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