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客体通俗解释?
民事客体通俗解释?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一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又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非物质利益。人身权的客体为非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自由权的客体是自由价值。
物权客体包括哪些
物权客体包括如下:
1、不动产与动产。德国民法规定,不动产就是土地;日本民法、中国台湾民法则土地及其附着物;在中国大陆,不动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地上附着物。除此之外的有体物,叫做动产;
2、主物与从物。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并非主物 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构成从物的要件:
(1)不是主物的成分;
(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
(3)从物与主物毁弊同属于一人;
(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
3、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根虚余冲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重要成分是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差歼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4、原物和孳息。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原物,是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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