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男女平等的关系(法律中男女平等的关系是什么)
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这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法律依据。
建国以来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女性和男性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根本原则。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功能,在总纲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享有男子平等的权利。”1954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以最高的法律形式,将男女平等纳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1982年我国颁布的第二部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以宪法为依据、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的全面的、综合性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它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全面确立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机制,通过各种保障性的、协调性的、制裁性的和补充性的条款,将现行宪法、法律及法规中有关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加以系统化和具体化。
《婚姻法》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国家大法,他确立了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保护妇女等基本原则。在1980年和2001年两次修改中,《婚姻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期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一直不变。2001年,针对当前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重婚纳妾、草率结婚离婚、对待婚姻家庭不负责任、家庭暴力、单亲母亲贫困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和低龄化等问题,在充分考虑妇女的意愿和妇联组织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婚姻家庭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惩处的力度,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其他各项专门法都对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特殊权益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公民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权利,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做出了特殊规定,如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禁止妇女从事有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等。《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妇女享有拥有、管理、处理财产的权利。妇女在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后,有权携带财产结婚或再婚,他人无权干涉。《母婴保健法》明确规范了母婴保健的责任和义务,使妇女的健康水平和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社会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娱乐场所管理规定》以及企业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中,都充分考虑了对妇女特殊利益的保障,将涉及到的妇女发展问题,通过法律总则和具体规范进行适时的调整,充分保障妇女的平等权利和特殊利益得以实现。
法律中的公共关系?
一、公共关系学与法学之间的发展关系
公共关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公众,法律亦是如此,其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公众,所以在公众的主导作用下,两者管理、约束社会的沟通关系作用很强。法律的强制作用和约束作用能够增加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由此可见,公共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研究和项目开发是促进和谐社会主义发展的原动力。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属于行政关系,b是民事关系,c如果作业中包含知识产权等民法保护对象的,委托行为同样是民事关系,如果是小孩子做功课,无价值无权利义务关系,则属于事实或事件,不是民事关系,d税收是行政关系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法律关系;就是法律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分为事件和行为。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从他们的概念上会了解到,1.法律事实会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2.打破和违背了正常的法律关系,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3.三者的发生顺序是: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主体中属于法人的?
法律关系主体属于法人的是机构和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人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第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法人是指单位名称。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找关于男女平等的国家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4、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扩展资料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它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写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写进了政府的发展纲要,并在党的十八大上首次写进了党代会报告。对妇女而言,男女平等又是现实权利,体现为现实生活中的生育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各种权利。从基本国策到现实权利,我们仍要在实际操作层面付出更多的努力。基本国策,在一个国家的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它规定、制约和引导着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这个角度讲,社会性别意识应当成为决策过程中必须考量的因素,即每颁布一部法律、出台一个政策、采取一项措施都要进行评估,看它是否会影响性别平等、损害妇女利益,从而建构起体现性别公正的法律政策体系,从源头上确保男女两性获得平等对待。我们建立了男女平等的社会制度,但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文化认同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应在全社会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这种文化以男女平等为核心,也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既把妇女看作重要的人力资源,创造条件让其性别优势和聪明才智最大限度地发挥,也立足女性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给予她们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只有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到公共政策的具体环节、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全面的普及与认同,妇女的现实权利才能得到全面实现,男女两性才能更加平等协调发展。让我们不懈努力,共同托举起一个男女平等发展、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网—人民日报评论员:男女平等是一种现实权利
法律与法律渊源的关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实现统治的回的,把自己的意志通过统政机关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制定的规定;法律渊源是使法律形成的资源,(即法律形成来源于法律渊源)。
男女平等从法律上怎么解释呢?
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平等,人格平等,而且在劳动法当中还做了对女性的特别规定,可以说,在劳动法当中的女性的权利的特别规定是国家法律对女性地位提高的一个表现。 虽然法律上已经做了男女平等的努力,但是,因为我国的社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男女比列还是比较大,这主要原因其实还是来自农村的重男轻女的因素,因为在农村,如果没有一个男孩赡养父母,那么,老人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中国的养老保险在农村可以说是一个空白,农村的老人只能依靠儿子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而且我国的农村人口非常之大,又为了符合计划生育,很多女孩在出生时就遭到不测,最终导致了男孩远远多于女孩。
中今法律是否有传承关系?
中国古代有运用法律进行治国理政的传统,今天,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从中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古“法”与今“法”的内在传承。纵观中国古代法制传统发展历程,历代法治思想与实践虽有所不同,但蕴含各种法治形式中价值标准和道德理念却相对稳定。
这些价值标准和道德理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中华法治精神,一脉沿承至今。要了解其中所包含的文明品格和内在义理,不妨就从“法”字本身看起。
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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