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说法正确的是什么(法律权利说法正确的是什么意思)
正确行使法律权利的例子?
工程领域层层转包的情况比较普遍,实际施工人维权比较难,为此,最高法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方主张权利。
实践中一案件,工程实际施工人的上家因资金链断裂跑路,实际施工人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直接起诉工程的发包方,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并获得法院支持。
关于平等权利的正确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36条第2款规定:“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民事权利的正确说法?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
关于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说法正确的?
法律信仰是法律权威的基础,法律权威是法律信仰的具体表现。
法律援助的申请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A.在刑事诉讼中,符合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适用法律援助制度的公民,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B.被告人甲在人民法院对其涉嫌的盗窃案开庭的时候尚不满18岁,甲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依法为甲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甲的经济状况审查,以确定是否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D.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律慨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概念可以单独适用 B.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达 C.法律规则可以最大程度的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 D.法律原则克服了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应优先适用法律原则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解析] 法律概念是对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的概念。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而是表述规则和内容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A项错误;通常情况下,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有规则依规则,穷尽规则方适用原则,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权利责任的说法?
权力与责任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二位一体的,是不可分离的。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奉献越大。如果有责无权,则无法尽责;有权无责,便会滥用权力,甚至滋生腐败。权力是实现责任的手段和工具,而责任的落实是运用权利的目的。权力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相互平衡的。因此,任何把二者割裂开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要遵循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要合理配置权责,要遵循权责相称的原则。
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实现职责是行使权力的目的,世界上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无权力的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权力大于责任,就会导致特权或权力滥用;同样不赋予任何权力或权力赋予的不适当,也会导致责任消减或责任推诿,因此在合理配置权力的时候,要遵循权责相称的原则。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握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遵循权责相称原则;年轻干部更应把握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权力与责任是不矛盾的,是一致的。位高者责重,名赫者责大。权力是实现责任的必要手段,实现责任是行使权力的目的。权力是保障,责任是归宿。世界上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无权力的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会导致特权;或者权力大于责任,就会导致权力滥用。反之,不赋予任何权力就会导致责任无法实现;或者权力赋予不当,就会导致责任消减或责任推诿。因此要正确理解、把握、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要遵循有责必当、失责必究的原则。
权力与责任是一致的,不可分离的。理解、把握、处理好权力与职责的关系,就是要向党和人民负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谨慎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同时又要克尽职守,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敢想敢干,大胆决断,办更多的事,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责任: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责任意识,是“想干事”; 责任能力,是“能干事”; 责任行为,是“真干事”; 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责任成果,是“干成事”。责任心就是关心别人,关心整个社会。
正确使用公民的权利的法律规定?
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3、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负责任的,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
扩展资料: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为什么说法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核?
法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核是因为每一部法律都是来调整相应的法律关系的,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就是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个内容,展开说明,就是权利和义务。没有权利义务的规定,这个法律就无从谈缉护光咎叱侥癸鞋含猫起,不能调整法律关系,也不存在法律关系,那就形同虚设。
关于法律的本质说法正确的有什么?
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奠基于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就有什么样性质的法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归根结底都是由我国的社会性质及其发展程度所决定的。现阶段我国法律的性质所以是社会主义的,并同资本主义法律在性质上根本不同,首先在于初级阶段的法律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它的内容和发展方向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