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外交学是一门怎样的专业?谁能给我介绍一下?

2023-05-22 21:10:22法律法规1

一、外交学是一门怎样的专业?谁能给我介绍一下?

外交学和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同为政治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概括的说,它们都是研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的学科。

在我的母校,这三个学科同在国际关系学院之下,本科生专业为国际政治、外交学、政治学及行政学专业三大块,研究生专业细分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等七八个专业。

我自己的感觉,要说国政 国关 外交这三个专业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更偏重于研究国际关系中具体的理论、范式,课程设置显得更“学术”一些。外交学专业则比较注重研究具体的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方式以及具体的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比如外事礼仪、中东研究、日本研究等,课程显得更“实务”一些。当然这是一种强行划分对比的方式,三个学科有很多课程也是共同的,比如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等。我们老师也吐槽过其实这三个专业真没有很本质的区别。

外交学(包括国政 国关)就业最对口的自然是各类与外国打交道的工作,包括:一、政府系统的外事部门(中央部委中的外交部、商务部、中联部、国台办、港澳办、其他中央部委的国际合作司;地方政府的外事办);二、中央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China Daily等,通常中央媒体会有更多涉外新闻报道或者派驻国外的需要);三、中字头的国企或大银行,或者华为这种大型国家企业,一般这些企业的海外业务很多,而且不太挑专业;四、各类研究院等智库,社科院 国研院等等。当然如果不强求专业对口的话也不仅限于这四类去向,毕业的时候同学们的去向真是哪里都有,五花八门,哈哈。

外交学专业确实课程设置很“虚”,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屠龙之术”。如果想学一份能赚大钱的工作,外交学很大概率满足不了。但毕竟现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能有这样的机会专门学习研究一下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能够坐在教室之中而放眼全球,也是一份很难得,某种意义上也很浪漫的体验。

建议在学习外交学专业同时辅修一门其他相关专业,比如法律 经济 新闻 社会学 甚至理工,或者把外交学放在本科或者研究生二者中任意一个阶段学习,另一阶段学习另一专业,我个人觉得更有利于专业学习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

以上

二、外交学是法学类专业吗

外交学并不是法学类的专业,法学类的专业并不包含外教学,我个人就是学法学的,但是我没有学过外交学,也没有听说过外交学。

外交学学位是法学,属于法学类专业

三、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和外交学院的法学那个好?

怎么说那,这两个学校都属于精品学校(学校不大但名气大分数高)但法学的确不是他们的优势学科。我认为如果在两个坏苹果之间挑一个不太坏的话,还是外交学院。毕竟是许多外交官当老师。。应用性更强。。。

如果读法律,当然还是选择法学比较强的学校,“五院四系”的九所学校自然不必说,肯定值得考

注:五院四系解释“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法律学院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代表着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目前“五院”已经全部晋升为大学,而“四系”也已晋升为相关学校的法学院。

“五院”以及其更名时间如下:

北京政法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更名时间:1983)

西南政法学院 → 西南政法大学(更名时间:1995)

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学院合并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名时间:1999)

西北政法学院 → 西北政法大学(更名时间:2006.11)

华东政法学院 → 华东政法大学(更名时间:2007.03)

相比“五院”,“四系”消失得更早。上世纪末,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政法系,大都改成了法学院。

“四系”现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一般认为,只有在这“五院四系”攻读法律专业,才可称得上是“科班出身”。

-----------------当然也不绝对,名校的(一般限定985高校)也值得报考。

外交学院比较好吧 虽然我是北外的 但是教我们国际法的老师是北外从外交学院聘过来的

北外

人大的好

四、外交代办级啥意思?

“代办”是由外交部长派遣的,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而大家熟悉的“外交大使”,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理论上外交代表有“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将外交关系降到代办级是较严重的外交冷却信号,再往下发展就只能是断交了。

外交部2021年11月21日发表声明,针对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一事,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消息一出,网友同时发问:什么是代办级?

何为“代办级”?

代办,又称常任代办。大家熟知的外交大使,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而代办则是由外交部长派遣,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

演变:

代办本意是大使、公使因故不在,由一名低级别外交官代为办理各种必要外交事项,在1815年后演变为最低级别的外交关系。如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代办的“代”字不意味大使、公使的代理人,原词也无此含意(临时代办的“代”字才真正具有代理的含意),代办并无外交全权,只能受命办理最基本的外交事务,并对侨民提供必要的外交服务和领事保护。

将外交关系降到代办级是较严重的外交冷却信号,再往下发展就只能是断交了。

外交代表的等级和分类

确定外交代表的等级是建交双方在同意建立外交关系时需要商定的要点之一。外交代表的等级应是对等的,并且明确见之于建交公报或其他建交文书中。理论上外交代表有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

(一)特命全权大使

简称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并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国际上与大使列为同等地位的外交代表还有高级专员。高级专员是英联邦各成员国之间互相派遣的外交代表。在以英女王为元首的英联邦国家之间,高级专员由总理向总理派遣。

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教廷大使是和大使同一等级的外交代表。教廷大使是梵蒂冈教皇派出的大使。

(二)特命全权公使

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任命特命全权公使一级的外交代表已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特命全权公使升格为特命全权大使。我国建国初期曾与北欧一些国家互派特命全权公使,后均升格为大使。目前各国驻外使团多设有公使这一职衔,但与这里所说的特命全权公使不同。大使馆内的公使是外交代表机关中在礼宾次序上仅次于大使的一级外交官员,其任命同其他外交官一样,无需事先征得驻在国的同意。

此外,列为特命全权公使级外交使节的还有教廷公使,其派遣情况与教廷大使相同。

(三)代办

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区别于常任代办,临时代办是在使馆馆长休假、离职、因故不能视事时,临时代理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担任。外交人员被任命为临时代办均不必事先征得驻在国的同意。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7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