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体系包括(中国法律体系包括几个组成部分)
保险法律体系包括?
广义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狭义保险法: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通常包括保险企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等内容,另外国家将标准保险条款也视为保险法的一部分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保险法律体系包括什么?
1、保险业法:是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2、保险合同法:是关于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3、保险特别法:是规范具体各种保险关系的法律法规,各类保险经营活动直接以此为依据。
职业病法律体系包括?
我国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是比较健全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42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二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此类文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三规范性文件
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称为规范性文件。
第四职业卫生标准
标准是未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他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有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三部分:第一,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
有的认为立法体制就是立法体系,有的还认为立法体制即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我认为立法体系这样的概念不够准确。
“体系”一词与“体制”一词不同。
汉语中的“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
而“体制”是指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
所以使用立法体制概念比较适合。
至于把立法体制等同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更是不合适,应把二者区分开来使用。
我国的立法体制就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
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
这就是一元的含义。
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
在国家行政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
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立、改、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立法体制的多层次表现是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宝塔式的设置,层次清楚,权限明确,相应它们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地位也是成为梯级的。
第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这里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依其地位和效力不同而构成的体系。
如,制定法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约等就是民法法系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中国从古到今都是制定法的传统,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的形式体系是以宪法(含修正案)为根本大法,相配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军事规章)、国际条约等。
“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范围上应包括一切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或行政立法机关所制定的阶位不同、效力不同的具有法律形式渊源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第三,部门法体系。
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以为不能把部门法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这样从概念上到内涵上都会给人们造成思想混乱。
因为人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不统一,多元复杂,法律的分门别类派流众多,于是把一国部门法体系等同于含义广泛复杂的法律体系,或是用难于统一的法律体系概念取代部门法体系,都是不合适的。
当然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具体包括?
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体来说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2)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4)人民调解活动.
三角法律体系包括?
日本对企业会计进行规范的法律有三个:《商法》、《证券交易法》和《税法》,即日本的“三角法律体系”。
在“三角法律体系”中,商法是根本大法,居于核心地位,证券交易法和税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商法的展开和补充。
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包括?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我国矿山安全法律体系包括?
我国的矿山安全法规体系不仅包括《矿山安全法》,而且包括一切含有调整矿山安全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矿山安全法规体系的构成可分为三个层次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1、矿山安全法律 法律属于第一个层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为矿山安全法规体系的母法。
2、矿山安全法规 法规属于第二个层次,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矿山安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与矿山安全有关的其他单行法规。如1991年2月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89年3月颁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
②矿山安全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矿山安全的法规。如全国各省制定的《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
3、矿山安全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属于第三个层次,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矿山安全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规则、办法和规程、标准。如原劳动部制订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培训教育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矿山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矿长安全资格考核规定和其他主管矿山部门制订的规程、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
②矿山安全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订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属于政府规章层次类型。
另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矿山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矿山安全法规体系中比较低层次的规定。同时,还应包括矿山企业制订的安全规定。例如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定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法规体系中各层次法规,在条文上仍然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在矿山安全法规体系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层次和法律效力不同。在实际执法中,首先应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准确执法、严格执法的基础。
4、安全标准 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先生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身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如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颁布的行业标准有AQ2001-2004《炼钢安全规程》、AQ2002-2004《炼铁安全规程》、AQ2003-2004《轧钢安全规程》、AQ2004-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等。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