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违法 法律
行政违法法律依据是指什么?
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政府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法制定。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公安行政处罚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在被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后;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公安部门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且要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处罚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民事、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呵呵呵呵呵,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为:刑事拘留直至死刑;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包括经济损失);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为:撤销,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行为,赔偿损失(包括经济损失)。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法律后果?
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或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对显失公正的处罚判决变更。
1、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一种判决。
2、如果被确认违法,被诉行政行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实际工作中,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主要是由于该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法律程序违法行政法规定?
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借资质给他人进行政府采购投标是否违法?
违法。
A公司将中标项目转让是对合同履行的擅自变更,为法律所禁止。
转让实际上在《合同法》中是对合同义务、权利的全部转让,但是转让势必在一定程度违反原来中标本意,《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依法关闭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政府行政等级划分?
我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5级划分,具体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
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省、司、处、科”五级。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4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3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1、国家主席:1级;
2、国务院总理:1级;
3、国务院副总理(非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4至2级;
4、部级正职,省级正职:8至4级;
5、部级副职,省级副职:10至6级;
6、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13至8级;
7、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15至10级;
8、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18至12级;
9、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20至14级;
10、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22至16级;
11、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24至17级;
12、科员:26至18级;
13、办事员:27至19级。
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的行政指导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你要的东西法条里都有
行政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包括紧急避险行为、或者执行职务需要等,比如人民警察法赋予警察采取强制措施和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利,国防交通法和国防法给予军事交通机关的优先通行权等。
具体参考民法和侵权责任法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行政违法,民事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区别?
最主要的区别是违反的法律不同,通常而言,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民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商事法律;犯罪则是违反了刑法。比如: 1、行政违法行为: 就是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有二个违法主体,一个是普通老百姓,一个行政执法人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对说:如工商管理人员,对符合颁发工商执行的老百姓,故意刁难不发的,也是行政违法行为。 2、民事违法行为 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你侵犯的对象,跟你是平等的。它不像行政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国家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行为。而是违背民事合同、民事侵权这二种行为,比如违背民事合同的行为:欠钱不还的,签订了合同不履行的,约定的服务不提供的;或者民事侵权的行为:堵了邻居的排水管道的,遮挡了邻居的窗户等等。你跟邻居、客户、商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3、犯罪行为 就是触犯了刑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比行政违法行为更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必须用刑罚来加以制裁的行为。比如偷了人家5万元钱的,这里注意一点,偷钱一般是按数额大小来决定其行为性质的,比如偷了500元,就是行政违法行为,因为还达不到犯罪的立案标准;同样的,比如打架,小打打的,也就是一个民事赔偿责任;打重一点的,可能就是行政违法行为,公安处以罚款或治安拘留;如果打成轻伤以上的,那就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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