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机动车被碰瓷,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谢谢!
事故发生后两年内可起诉知轿洞,因为你车有保险,而且伤的很轻微,有碰瓷可能,以我多年处理案件的经验搭枯,建议你不要给对方钱款,如给向保险公司理赔很麻烦。如对帆段方一直想讹你,你就让他起诉,最终由保险公司赔偿。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对方应当在伤饥并情确定后的一年内起诉,烂陵迹否则丧失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简而言之,你们双方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10日内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则按协议履行即可。若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对方有可能起诉,若进入诉讼程序,双方都对自己的汪厅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不是说对方在医院的一切花销都由你来承担,必须是能够证明损失是由你的侵害造成的才由你承担。也不是你说别人讹你就是讹你,更不是他想讹就能讹的,没有证据的主张等于没有主张。你目前可以做的就是收集能够证明你没有责任或责任较轻的证据。不要自己真到了诉讼的时候手足无措。
至于公安机关何时销案并不能影响对方起诉的权利,所以关注这个没有意义,对你也没有任何影响,你只要能够确定对方伤情较轻,且自己责任较轻,大可以该干啥干啥去,他愿意为了几百块钱起诉就让他去呗。当然,如果你不能确定,最好还是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别到时候人家真的拿出来医疗证明你无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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