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释义
法律释义是什么?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
法律解释,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所作的说明、理解的活动。一、法律解释的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其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的法律意旨。
2、法律的解释往往是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的,并确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法律解释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二、法律解释的种类1、按效力分类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1)正式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2)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2、按尺度分类(1)限制解释。
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
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
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三、法律解释的意义1、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教育。
2、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教育。
3、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4、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认识水平、利益和动机的差异,需要通过法律解释,说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
5、由于立法的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四、我国法律正式解释现状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法律释义和法律解释的区别?
1.解释主体不同。法律解释,解释主体是制定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机关。法律释义的主体是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解释对象不同。法律解释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法师释义是对法的具体适用进行的解释。
3.解释内容不同。法律解释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补充和限制性内容进行的解释。法律释义是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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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的法律释义是什么?
是否无限防卫权中的行凶?
刑法意义的“行凶”,乃对他人施以致命暴力的、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行凶”一词并非罪名,也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行凶”在汉语中的含义可理解为“杀人或伤人(打人)”,“行凶”是一个日常群众性用语,缺乏规范性,其内涵和外延都不够明确,从本款规定来看,“其他”规定中的暴力犯罪之暴力涵盖的是具体罪名,而“行凶”是对无法具体化为某种具体罪名的严重暴力侵害行为的概括。是指无法判断为某种具体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的严重暴力侵害行为。实践中,此类“行凶”多表现为单个或众多不法侵害者针对个人的致命暴力击打。
事实上,此规定在法条设计上比较粗糙,争议之处颇多。一是“行凶”一词含义模糊,行凶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更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将其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其他罪名并列在一起,不符合逻辑要求。“行凶”完全可以为后面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包容。因此,现行刑法关于“行凶”的规定,未免多余,有重复规定之嫌。二是对侵害行为的规定欠缺强度限制,仅有侵害行为的“性质”限制,即只规定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缺乏对侵害行为强度限制。为此,建议通过限制解释,严格适用。
法律条文释义有法律效力吗?
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的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
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首先是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的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其次是对法院内部“审判工作需要”的司法解释,相当于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功能体现在保障法院严格执法、保障公正裁判两个方面,但是也需要注意,不能一味依赖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要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1.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司法解释,因有立法机关的授权而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
2.为法院内部“审判工作需要”而制定的司法解释,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部门规章”。
3.对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事实进行指导的司法解释,因其解释的对象不是法律,可视为最高人民法院为各级法院提供的办案方法、规则,供各级法院在审判中参考,以提高司法能力。
4.没有法律、法令为依据的“立法性”司法解释,如符合习惯法的内部、外部条件的,则形成我国以司法解释为载体的习惯法,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有如下功能:
1.保障法院严格执法的功能。找法网提醒,法律必须通过解释才得以适用,这是成文法所固有的抽象性和一般适用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原有法律不可能概括,通过司法解释更能保障法院的严格执法。
2.保障公正裁判的功能。加强司法解释,使法律规则具体、明确,法律漏洞得以弥补,并通过司法解释对各级法院的裁判活动的拘束,从而严格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保障公正裁判。
森林法释义是法律吗?
森林法是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公布实施,释义是对法律的解释不是法律。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时效释义?
是指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的规定期限
药品管理法2020版法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专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律。原《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原法)自1985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1999年7年起,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的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0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这个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 自2001年12月1日 起施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释义?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即使双方合同无约定也可以依据法条内容予以解除。
之际释义?
“之际”意思为:……的时候。之际读音:zhī jì。引证:赵树之《四海为家》:少数人趁世贸大厦倒塌之际浑水摸鱼。
相关的成语1、弥留之际拼音:mí liú zhī jì。释义:指病重将要死亡的时候。弥留:本指久病不愈,后多指病重将死;际:时候。出处:《尚书·顾命》:“病日臻,既弥留。”译文:病情每天都加重一点,已经到了病危的时候。
靖远释义?
靖远只是个地名,没有其它意思。
靖远县隶属于甘肃省中部,位于东经104°13′~105°15′,北纬36°~37°15′。
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接壤,南与甘肃省会宁县毗邻,西南、西北、东北分别与甘肃榆中县、景泰县、宁夏中卫县相连,西与白银市白银区交界,白银市平川区从中析置,将县域一分为二,形成南北相对的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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