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调解 法律
诉讼离婚是否可以庭外调解?
1、我国《婚姻法》中对庭外调解有着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该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由此看牢,庭外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诉讼离婚之前婚姻登记机关已经进行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也要再次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2、庭外调解虽然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一定要接受调解。
法院在调解当事人双方的过程中,必须要以自愿和合法为处理原则,在当事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后方可进行调解,强制要求当事人双方接受调解。
为何很多离婚诉讼都以调解结案?
因为调解解决离婚案件,有利于及时解决离婚纠纷以及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离婚纠纷案件大多数当事人双方已经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双方生育有子女,有调解解决离婚的条件和基础。
有的当事人已经经历过一次离婚诉讼,双方都不愿意再在离婚上浪费时间。因此容易调解解决。
离婚诉讼一般调解几次?
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法院调解离婚需要的时间包含在诉讼离婚期限中,不同的离婚案件,调解离婚的时间也不同。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民事诉讼有两种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到法院离婚起诉的流程:
1、提起诉讼申请。
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3、调解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
4、判决。调解作为离婚诉讼的一个必要环节,民事诉讼法对其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是法院在处理有关案件在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时,应该尽快判决。此外还应该坚持调解合法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得违法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规定行政诉讼能否调解?
不可以,但行政赔偿部分可以调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都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二次离婚诉讼立案后多久调解?
二次离婚诉讼立案后,案件分到承办法官手里后。法官根据手里案件情况,确定好开庭时间以后,先发传票。在开庭前,会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原、被告双方分歧比较大。法官调解无效以后,会进行开庭审理。一般从立案到开庭调解大约半月左右就可以了!
诉讼内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诉讼中调解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诉讼外调解是指 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自行和解。
1、诉讼中调解又称之为法院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
2、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4、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离婚签了调解笔录有法律效力吗?
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的笔录一般会有“双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如果有这样的记录,双方签字捺印就产生法律效力了,此后法院还将制作民事调解书,一方在签收调解书反悔的或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民事调解书生效。
离婚诉前调解的程序,什么是离婚调解?
您好,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 起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
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被告联系,确认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进行调解。(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持下调解。(二) 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起诉离婚是调解离婚还是调解和好?
先调解,如果调节不来,那就离婚,因为没有感情的婚姻,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
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关系?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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