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律赔偿(有限公司法律赔偿标准最新)
公司法律业务分类?
法律业务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为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提供业务的专业活动。
公司法律结构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结构如下:股东大会(有限公司为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的法律特征:
1、公司必须从事经营活动2、公司必须以营利为目的3、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4、公司的标准具有法定性。1、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从事经营活动是起基本的社会职能和活动方式。经营活动就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的进行商品的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具有连续性,必须在登记的范围内进行。
2、营利性是公司的本质特性3、公司在法律上都居于企业法人的地位,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4、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种类组织结构,权利义务,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做了专门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的区别?
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的区别,我们先简单的来说明一下,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对外经营过程当中,如果有背负债务的情况下,那法人就要个人提供财产赔偿。而股份制有限公司就只需要根据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拟在这家公司所占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吴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昰谁?
苏州市吴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1993年06月07日成立。法律顾问王为国,法定代表人陈娟英,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护(不含武装守护)、安全检查、随身护卫、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咨询、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培训。
公司法律顾问职责?
公司法律顾问总的职责是保证企业日常的法律事务,比如公司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公司日常法律文书的审查等。同时企业法律顾问还要涉及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比如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等。此外,诉讼的法律事务也是需要法律顾问协助的,帮助企业进行民事商事刑事等诉讼的职责,那么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
1、解答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问题。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大到公司破产,小到员工社保,法律顾问均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解答。除非紧急事宜,应尽量通过信函、传真、或e-mail方式沟通。如此一来,一年顾问期满,双方均可清楚知晓法律顾问的工作量有多大,也会知晓法律顾问的存在是否有其生存的意义。
2、使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成为企业的“法律”。
企业的章程,股东及高管人员均需遵守。而企业的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的“法律”,员工均需遵守。但有的企业,虽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却在仲裁、诉讼中不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的支持,不被认定为企业的“法律”。究其原因,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主管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所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包括以民主程序制定、不违法以及向员工明确告之。如缺乏其中之一,往往不能被认定对员工具有约束力。因此,如何才能使制度符合上述三要件,则是企业法律顾问需要解决的问题。
3、参与订立企业与他人的商务谈判。
商场如战埸特别是重大合同的谈判,一个条款一个条款的协商、修改,实在是很正常、且慎之又慎的事情。对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具体的法律规定不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一方面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一方面需以其职业上的敏感性,考量双方因该“游戏规则”发生争议后,企业能否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所以,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实际上是以诉讼利弊的角度来审,是赚是亏,在所不论。企业主审核合同条款,则是以是否赢利的角度来审。
4、以调解、仲裁及诉讼方式,维护企业的权益。
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
公司法律部门,规模较大的公司一般都设有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法务部或者法规处。
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是怎样的?
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恒中清园项目部负责人吴强,其对与王院灵签订的合同、收取保证金的事实及刘晓宇所写保证书均予以认可,其称刘晓宇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其称因开发商终止合同,其项目部没有承建该一期工程,(故)也没有履行与王院灵签订的合同,同意返还王院灵的10万元保证金。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鲁1581民初3411号 原告:王院灵,男,1982年8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永泰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尹雪岭,临清泰恒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德里小区309栋2楼。法定代表人唐跃,该公司总经理。原告王院灵与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9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雪岭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王院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0万元,后变更诉讼请求为返还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损失及违约金2万元;2.本案诉讼费及实际支出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10月20日签订水电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原告分三次向被告交纳保证金10万元,后被告未履行合同,2016年4月11日原、被告协商,双方约定于2016年5月底退还保证金,现种种借口不予退还,同时给原告造成租房等损失,为此诉至法院。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作答辩。原告围绕诉求请求,依法提交了以下证据:1.原、被告于2015年10月20日签订《水电暖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甲方为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王院灵,约定工程范围临清恒中清园小区一期工程3#、4#楼水电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交订金一万元,进场五个工作日交十万元保证金,拨款分一次和二次退还保证金,合同落款甲方有刘晓宇的签字并盖有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乙方王院灵签字按印),证明双方约定由原告对恒中清源小区一期3、4号楼进行水电暖安装工程,原告进场后,被告迟迟未让原告施工;2.被告出具的保证金收据3份,证明原告分三次向被告缴纳保证金10万元,现被告以种种理由不返还原告的保证金;3.被告工作人员刘晓宇书写的保证书,证明原告索要保证金被告不给,被告工作人员刘晓宇于2015年11月5日书写的保证书;4.被告项目负责人吴强2016年4月11日所写的承诺协议,证明证明吴强承诺2016年五月底退还原告保证金10万元,但始终未返还;5.房屋租赁协议书,证明在此期间,原告租赁清泉花园18号楼2单元601室所花费费用7200元,被告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临清居住期间工人所花费的费用,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及违约金共计2万元。审理中,经本院询问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恒中清园项目部负责人吴强,其对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收取保证金的事实及刘晓宇所写保证书均予以认可,其称刘晓宇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其称因开发商终止合同,其项目部没有承建该一期工程,(故)也没有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合同,同意返还原告的10万元保证金。本院认为,结合本院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原、被告签订《水电暖安装施工合同》后,被告收取了原告保证金10万元,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且就退还保证金问题被告的相关负责人予以认可,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保证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租金等损失及违约金,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院灵保证金10万元。二、驳回原告王院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申请执行的期间为本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王禄生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 张 昕有限责任公司赔偿责任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不抵债时,股东个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但是,如果公司有抽逃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的情况,则可要求股东个人在应缴注册资金的限额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律事务都包括哪些?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规章等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或需要的合同、协议或文件;
3、应公司要求,参与磋商、谈判,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分析、论证;
4、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件;
5、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事务谈判、协调、调解;
6、应公司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公司法律诉讼多怎么办?
需要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公司解决法律纠纷,同时需要制定好公司专用合同模版,规章制度,预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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