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论(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
研究法律问题的理论意义?
法律是维持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深入研究法律问题主要是要让法律更适合调整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同时可以不断完善法律的理论体系,更全面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从而使法律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近代契约理论存在的法律意义?
近代契约理论是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的合法性基础。自然法思想、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权利文化为它提供了制度化的基础。
近代西方的契约理论蕴含着深刻而又丰富的法治意义。
从私契约理论演化而来的社会契约理论系统确证了法治观念的必然性,决定了公私法法域划分的合理性。
会计监督制度定义?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经济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的要求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规范会计行为,通过会计的职能作用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经济秩序。
由于实施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具体方式上的不同,因而形成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家监督这三个方面组成的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种制度是在单位内部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质量,促使其经济活动符合法律、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内部规章的要求,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经济效率,防止弊端,控制风险,而采用的同一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所以这种制度的实质,就是一种在单位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将会计管理和内部监督结合在一起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单位不仅要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而且应当使之健全起来,由于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在会计法中作出了规定,因而建立、健全这种制度已不是单位内部的管理事务,而已经成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尤其是针对当前经济活动和会计管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以及从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维护经济秩序着想,在单位中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就是一项很有必要采取的法律措施,也是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一项基本制度
纪检监督制度规定?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律基础理论有什么?
法学基础理论,它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法学理论,法律检察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卢梭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理论?
卢梭曾经说过: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或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心中。
在《法律的目的》一书中大喊:“法律是最低道德。只能相信道德法律,而这些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
如果将此句子转给我们的法律人员培训或执法部门,则意味着道德教育是第一位的,法律研究是第二位的。
什么建立巡查监督制度?
巡查制度是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巡行视察,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1、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巡视组的工作程序是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
3、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
如何完善会计监督制度?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企业监督制度包括哪些?
答:包括:检查内容,监督依据,监督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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