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机关实行什么权
法律监督机关实行什么权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
1、了解权。这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实施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它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和询问,视察和调查,组织特定问题委员会等。
2、处置权。这是监督活动的一个实质阶段,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法或其他信厅不适当行为实施纠正。包括作出各种具有法律的决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受理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
3、制裁权。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宪、违法或其他不适当的仔游行为实施制裁。包括罢免、撤职、撤销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具有体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利,动摇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
综上所述,政府、滑戚隐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组成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这些机关进行有效监督非常重要。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包括了解权、处置权和制裁权。其中每年人大代表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的审议是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其实,这样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表现。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指弊案件,进行侦查。三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隐老、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灶逗升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七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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