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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法律监督理论(列宁法律监督理论对我国检查制度最大影响)

2023-05-19 12:37:58法律知识1

法律监督对象?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监督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为。

监督的方式是抗诉和检察建议。

检察监督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是一种公对公的监督,即检察院不能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监督,不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进行监督。

一、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1、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存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2、通过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法定情形而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抗诉和检察建议

1、抗诉是要求启动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再审,必须满足再审条件

2、检察建议可以要求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再审,必须满足再审条件,也可以对法院或者法官的某个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予以纠正,适用比较灵活。

什么是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主体有哪些?

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两个方面。

1、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2、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种监督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具有法律强制力,在一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3、公民。按照人民主权原则,每个公民是政治权利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因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监督主体。这种监督广泛、直接而具体,起作用不可忽视,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4、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享受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因而,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法律监督专项职责?

法律监督职责: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监督:

一是一般监督,即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守法,负有监督责任;二是部门监督。即对公安等部门的侦察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负有监督责任;三是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案件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手续及人员方面改进和处理的《司法建议书》。通过上述监督,保障着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制和纪律。

法律监督的意义?

  一、 法律实施监督的含义:  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  二、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  法律监督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对健全国家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  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

法律监督的分类?

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监督:

一是一般监督,即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守法,负有监督责任;

二是部门监督,即对公安等部门的侦察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负有监督责任;

三是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案件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手续及人员方面改进和处理的《司法建议书》。

通过上述监督,保障着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制和纪律。

什么是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监督:一是一般监督,即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守法,负有监督责任;二是部门监督。即对公安等部门的侦察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负有监督责任;三是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案件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手续及人员方面改进和处理的《司法建议书》。通过上述监督,保障着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制和纪律。

按照法律监督的主体划分,我国法律监督主要包括?

 法律监督的分类,是指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法律监督所作的基本分类,通常也称为法律监督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1)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  (3)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4)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5)国家性的监督和非国家性的监督。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50页。

法律监督特征有那些?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律监督的特征:  法律监督的专门性。  法律监督的独立性。  法律监督的制衡性。  法律监督的程序性。  监督范围的特定性。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原则?

《劳动保障法律监察条例》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法律监督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问题及建议;3、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预防和处理本企业(单位)劳动违法案件及突发性事件;4、提请本单位领导依法加强劳动保障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5、及时办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6、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检举、控告,反映人民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7、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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