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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商业法律案例(商业法律知识大全)

2023-05-18 18:07:00法律知识1

法律案例分类?

法律案例分为两大类:即民事案例和刑事案例

法律案例分析?

1、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违背了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城镇女生的死亡补偿金比农村女生高出三倍,这种同一地区同命不同价的规定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平等的、不合理的。因为它有违宪法的基本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2、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同命不同价”的社会存在价值。同命不同价折射了城乡二元论。人身权利无差别,人创造生活有差别。个人收入不仅无法统一,而且受地界、区域差别、能力大小等所影响,死亡赔偿金也就不可能统一。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作出统一的、明确的和完善规定。

关于法律特征的案例

法律具有强制性特征。如公民要依法纳税,对于拒绝纳税的公民会视其情节进行制裁。

例外事件法律案例?

一天晚上,XX市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落网。

案例分析: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案例2:

16岁的中学生王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较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案例分析: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较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法律案例名称怎么写?

法律案例名称的写法是

加书名号就应当是法律名称的全称,比如说他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应当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如果不加书,名号可以简写,比如他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可以这样直接的写

法律案例真实小故事?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

首先应当介绍案件情况,其次可以对案件进行法律上的分析,然后把法律依据专门列明,在法律分析中可以对法律依据第一二三进行引用。最后写总结性的判决结果,并对判决结果进行小结。

撰写这类案件主要目的是通过讨论,形成共识,更好地处理这类案件。因此,撰写此类案件首先应当起一个能够概括争议问题的题目。题目应当简短明确,直接点出案例分析的实质问题。切忌题目过长或者不明确,使人读后不知所云。

写出要旨。要旨应当是对最后的结论总结性的归纳。文字一般控制在150字左右,用简洁的语言,明确的观点概括出规则意义的结论。

叙述案件事实。在正文中应当将有争议问题的事实完整叙述清楚,特别是有关决定案件适用法律和处理结果的细节事实问题叙述清楚,以免让读者读后生产误解或者被误导。

商业贿赂案例分析?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有法律规定,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过于原则,对其内涵、界定都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也给司法实践造成了商业贿赂如何认定的难题。

商业贿赂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有严格的构成要件:

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其二,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其三,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a、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b、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c、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商业贿赂行为中的接受贿赂的一方是否限于交易相对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意见不一。国家工商局在1999年给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接受商场支付的“人头费”、“停车费”等费用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第170号)中涉及到了这一问题?该答复肯定了接受贿赂方并不仅限于交易相对人:“经营者无论将这种利诱给予交易对方单位或个人,还是给予与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人,也不论给予或收受这种利益是否入账,只要这种利诱行为以争取交易为目的,且影响了其他竞争者开展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就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的商业贿赂”。

当然,该意见只是国家行政部门对下级部门请示的答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商业贿赂相对人的界定,还应从商业贿赂的性质入手。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它实质上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排斥正当竞争,现实经济生活中,接受贿赂方并不局限于交易相对方,能够使贿赂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交易机会的人有时并不仅仅限于交易相对人,与交易相对人有某种利益或其他关系的人对交易相对人施加影响也往往能够促成交易,如交易相对人的上级单位、亲属、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等,只要交易相对人或与之有特殊关系的人接受贿赂,影响、促成了交易的达成,就是商业贿赂行为。

因此,商业贿赂行为中的相对方并不局限于交易相对人,还可以是与交易相对人有特殊关系的人。

其四,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商业案例分析经典书籍?

1.强烈推荐《基业长青》,这本书柳传志这样的很多企业家和投资人士推荐过,讲述的是18家平均一百多年寿命的企业,这里面包括熟悉的沃尔玛,通用电器,迪斯尼等,从各个角度观察。

2.还有一本国内的看看吴晓波的《大败局》,讲述了国内这几十年来的一些案例。

元气森林商业案例分析?

​近年来,一个全新的品牌闯入我们的视线,“糖脂卡”的概念也被首度提起,元气森林以互联网+饮料的模式席卷了社交媒体和线下门店。

保温杯里泡枸杞,天气还没有变凉便自觉穿起了秋裤秋衣,成了当下新时尚。元气森林敏锐地捕捉到了其中的商机,带着“糖脂卡”的气泡水走向了市场。

元气森林关联公司为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高达2.74亿元人民币,在元气森林气泡水推出之前,人们对于无糖的呼声已经很高,在当时已经有了无糖的可乐、雪碧,而元气森林恰好在人们已经适应无糖的口感后正式上线。

除了主打健康二字,元气森林的营销也颇多手段,除了冠名湖南卫视、东方卫视等众多王牌综艺外,元气森林本身的包装设计也值得一提。在正面一个大写的日文“気”,一股日式气息扑面而来,在白色的包装加上“糖脂卡”的描述,也让人产生一种整洁、健康的感觉。

有数据表明,当消费者进入商店,拿起产品,就会有50%的可能性去买下这款产品。元气森林的包装就成功吸引住了消费者。可以说,仅仅通过包装就让元气森林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作为饮料界的网红品牌,元气森林的成功,其在渠道层面的创新打法也功不可没。作为新晋品牌,劣势就是饮料的传统资本不够,譬如在传统的经销商、卖场上明显实力不足。而元气森林通过大面积占领一二线城市的连锁便利店、711、全家、罗森……从而实现产品的大面积铺售。2017~18年是新型连锁超市的高速成长期,门店数一年增长几千家,元气森林踩上了这波红利,起势很快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随着元气森林相继推出多款产品,让他获得市场青睐的包装也成了它的一大隐患。在气泡水取得成功后,元气森林推出了乳茶、酸奶等,这些产品都增加了一些日文元素,一款酸奶直接打上了“北海道”,甚至部分包装形象还涉嫌抄袭了日本一家老字号食品生产商“不二家”,引发不少争议。尽管元气森林很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伪日系的标签还是打在了元气森林的身上。无糖茶和无糖气泡水这两大健康热门饮料品类,为元气森林的借势腾飞提供了坚实的翅膀,也收获了年轻消费者的一众好评。

在品牌定位上,元气森林在诞生之初就决定要抢占“无糖饮料”的领先者地位。元气森林找到了一种既能保证甜味口感、又能避免热量产生的蔗糖替代品——“赤藓糖醇”,代替“蔗糖”,更低脂健康。而在品类上,元气森林最初仅聚焦两大细分市场:一是无糖茶饮领域,推出燃茶,主打“无糖解腻喝燃茶”;二是气泡水领域,推出苏打气泡水,主打“0糖0脂0卡”。

从2016年创立至2019年,元气森林实际上并没有实现完全盈利,目前由于元气森林品牌文化并没有形成与消费者的强联系,加上越来越多的产品也开始做起了气泡水的生意,喜茶、农夫山泉等纷纷入局,甚至青岛啤酒公司也推出了产品“轻零苏打气泡水”,元气森林的生存空间正不断被挤压。

说到元气森林,产品背后的创始人唐彬森也值得一提。据企查查显示,唐彬森目前共担任2家在业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企业包括北京元气森林科技有限公司在内共17家,而我们所熟知的游戏开心农场也是他主创。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一、“元气森林”在短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二、面对竞争激励的饮料市场,“元气森林”如何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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