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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2023-05-17 20:42:30法律知识1

一、我国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我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颁布实行。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宴纯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毁悔个部门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__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纤祥正、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__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二、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培键指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条例。此外,我国加入的一系列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如《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世界版权配配公约》等,也都构成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组成亮键部分。

三、国家有哪些法律?分为几大类?

我国法律太多,不一一列举。

我国的法律分类: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升肢规定吵察世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没蠢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 2004年3月14日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00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 1983年9月2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8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6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年3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 2006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0年4月29日重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99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枯毁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 民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 2001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 1999年12月25日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2年10月28日 200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9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03年喊备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 中华人败皮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97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10年4月29日重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9年12月25日 2002年12月28日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83年9月2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12月13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4月9日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93年10月31日 1999年8月30日 2005年10月27日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 劳动法 最新更新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 2007年10月28日修正,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7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

宪 法 类

经济法类

财务税收法规

刑 法 类

医药法规

道路交亮源通法规

民 法 类

海洋法规敬瞎态

房地产及建筑

行政法类

劳动法类

公务员法律法规

反腐倡廉

知识产权类

关于个人所得税

环 保 类

新闻出版类

司法诉讼程序类

劳动教养

文物保护类

广播电视政策法规

烟草法规

宗教法规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最主要的是三类:行政,刑事,民事.

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1、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一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 

3、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4、 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 

其神猛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  

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 

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 :

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 :

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 

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首激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3、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指滚握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者备袜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宪 法 类

经济法类

财务税收法规

刑 法 类

医药法规

道路交通法规

民 法 类

海洋法规

房地产及建筑

行政法类

劳动法类

公务员法律法规

反腐倡廉

知识产权类

关于个人所得税

环 保 类

新闻出版类

司法诉讼程序类

劳动教养御睁指

文物保护镇配类

广播电视早缺政策法规

烟草法规

宗教法规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最主要的是三类:行政,刑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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