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等不等于他们不赚钱,那他们的钱从哪赚来?
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等不等于他们不赚钱,那他们的钱从哪赚来?
从事法律援助业务的律师有三类:
第一类律师,他们是在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从事法律援助业务的,他们的工资由政府财政支付。
第二类律师,他们是按照律所与法律援助机构的约定,临时到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他们会从法律援助机构拿到补贴,钱也是来自政府财政。
第三类律师,就是在日常法律服务中自愿为委托人做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就是为某个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他们通过收费的法律服务取得报酬。
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援助范围
为法律援助募集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资助、开展法律援助人员培训、业务交流、研究工作;判亏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2008年1月升升18日正式成立,它的援助范围包括为法律援助募集资金;开展法律吵冲老援助宣传活动;资助、开展法律援助人员培训、业务交流、研究工作;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资助活动。它是通过筹集社会资金,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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