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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故事(法律的故事读后感)

2023-05-16 16:04:58法律知识1

关于法律的故事?

1、鼠狱张汤是杜县人。他父亲当长安县丞,有一次出门去,张汤当时是小孩,父亲就让他在家看门。父亲回家后,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对张汤发怒,用鞭子打了他。张汤掘开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没吃完的肉,就举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审问,记录审问过程,反复审问,把判决的罪状报告上级,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来,当堂最后定案,把老鼠分尸处死。他父亲看到这情景,又看到那判决辞就象老练的法官所写,特别惊讶,于是就让他学习断案的文书。2、作法自毙商鞅变法,首先取消了贵族的特权,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对商鞅十分不满。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贵族虽怀恨在心,仍然毫无办法。秦国经变法以后,很快强盛起来,生产率大大提高,国库充盈,将士作战勇猛,威震六国。商鞅因变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号商君,人们从此称公孙鞅为商鞅。变法过程中,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祸态度,看商鞅怎样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商鞅为了新法能得以实施,请示孝公,依法严厉地作了公正处置。太子曾为老师说情,但无济于事,太子对商鞅开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孝公在位二十二年驾崩,太子嗣位,史称惠文王。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更没有谋反的可能,但是为报恩师之仇出气(一说惠文王是为了揽权,且暂时麻痹秦国老氏族),下令逮捕商鞅。商鞅自孝公死后,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返回自己的封地。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情知早晚必罹杀身之祸,便只身逃出家中,打算潜往它国,躲灾避祸。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寒鸦背着夕阳余辉,结队归林。商鞅急于逃离秦境,匆匆赶路,来到关下,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声称“商君有令,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他来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老板走出来说:“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请问您是谁,弄不清身份,我会被杀头的。这是商君的法令,违背不得呀。”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长叹: “我这是作法自毙呀!”商鞅后来被车裂而死。那刑罚十分残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即用五辆车分别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然后驱赶着马,将人活活撕成六段,令人耳不忍闻。惠文王杀了商鞅,却继续执行商鞅的政策。秦国日益强盛,为赵政(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经济与军事基础。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3、太守断牛南北朝时期,于仲文曾经担任过北周时安国太守。郡里有一家姓任的、一家姓杜的,都说自己家丢了牛。后来,任家找到一头牛,杜家却说牛是自己的,两家各执一词,告到州郡(jùn),州郡长官审来审去,判断不出到底谁在撒谎,案子也一直拖着。益州有一位官员替他出主意说:“你去向于太守求助,太守一定有办法。”州郡长官照办了。于太守听了听案情,说:“这案子很容易解决。”他让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赶到郡衙(yá)前面,又让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松开绳子。要认领的牛慢腾腾地走进了任家的牛群。于太守之前又命令属吏悄悄把要认领的牛身上弄出了一点儿伤,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牛的伤口后心疼不已,杜家却一副无动于衷(zhōn�溃┑难�子。于太守据此判决,将牛断给了任家,杜家服罪而去。4、巧断命案向敏中在西京任职期间,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有名和尚路经一村落,见天色已晚,就央求屋主请求借住一宿,但被屋主婉拒,不得已,和尚只好暂且栖身屋主停放在屋外的车厢里。到了半夜,和尚突然惊醒,看见一名贼人背着一名妇人,手上提着包袱翻过屋墙后,匆忙离去。和尚不由在心中盘算道,早些时屋主拒绝我入屋借宿,如今若这屋主发现妻子跑了,财物也不见了,明天一定会找我算帐,不如赶紧离开此地。不料和尚因心慌没留意,竟误坠一口枯井中。坠入枯井后。才发现那位随强盗翻墙逃逸的妇人,已被强盗灭口,弃尸井中。第二天,屋主果然循着脚印追踪至到井边,把和尚送进官府,和尚百口莫辩,只好供认,自己先诱拐妇人携带财物与自己私奔,但因害怕屋主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妇人再投井弃尸,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于放在井边的财物,则不知是何人取去。狱卒将报告呈送府台,府台认为罪证确实,应即宣判。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派密探到各地访查。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有没有新的发展?”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判刑处死了。”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没有差别,官府不会再过问了。”老板娘说:“这话听了真难过,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人的代称)的年轻人杀的。”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循所指方向将某甲逮捕并取出赃物,某甲坦承罪状,和尚也无罪释放。5、断案如神张咏做杭州知府时,有一个名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沈彦分家产不公平。张咏问明事由,说道:“你两兄弟分家,已分了三年,为甚么不在前任长官那里告状?”沈章道:“已经告过了,非但不准,反而受罚。”张咏道:“既是这样,显然是你的不是。”将他轻责数板,所告不准。半年后,张咏到庙里烧香,经过街巷时记起沈章所说的巷名,便问左右道:“以前有个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住在哪里?”左右答道:“便在这巷里,和他哥哥对门而居。”张咏下马,叫沈彦和沈章两家家人全部出来,相对而立,问沈彦道:“你弟弟曾自我投告,说你们父亲逝世之后,一直由你掌管家财。他年纪幼小,不知父亲传下来的家财到底有多少,说你分得不公平,亏待了他。到底是分得公平呢,还是不公平?”沈彦道:“分得很公平。两家财产完全一样多少。”又问沈章,沈章仍旧说:“不公平,哥哥家里多,我家里少。”沈彦道:“一样的,完全没有多寡之分。” 张咏道:“你们争执数年,沈章始终不服、到底谁多谁少,难道叫我来给你们两家一一查点?现在我下命令,哥哥的一家人,全部到弟弟家里去住;弟弟的一家人,全部到哥哥家里去住。立即对换。从此时起,哥哥的财产全部是弟弟的,弟弟的财产全部是哥哥的。双方家人谁也不许到对家去。哥哥既说两家财产完全相等,那么对换并不吃亏。弟弟说本来分得不公平,这样总公平了罢?”

关于法律故事的感悟?

1、赵孝争死

汉朝时候,有赵孝、赵礼兄弟俩,兄弟很友爱。有一年遇到饥荒,一伙强盗进村劫掠,把弟弟抓住了,并要吃了他。

兄长赵孝就跑到了强盗那里,求恳那帮强盗们不要吃他弟弟,赵礼可以有我来顶替,我来给你们吃,兄弟两人互相争死,为保全对方,强盗也被他们兄弟间的情意所感动,就把他们兄弟俩都释放了。

这件事最后也被皇帝得知了,便下了诏书,褒奖赵氏兄弟,将此事昭示天下,这是兄友弟恭的优良的典范。

2、姜肱大被

汉朝姜肱与二弟姜仲海,姜季江,都以孝行著名。他们友爱天性,常共同卧起。等到各自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因系嗣当立,才依次往各室去住。

姜肱曾经和弟弟季江一道去谒见郡吏,在路上遇了强盗,想杀他们。姜肱与兄弟争着去死,贼人于是放了他们二人,只抢夺衣服资料罢了。

3、解救奴隶

鲁国曾经制定一条规则,如本国人在外国能赎回一名鲁国奴隶,鲁国将报销费用且有奖励。这个制度解救了许多在外的鲁国奴隶。

一名道德高尚者解救回一名鲁国奴隶后,向鲁国国君提出不要报销费用且不要奖金。国君向孔子提出在全国学习此人,孔子说绝对不可。

法律讲堂真实故事?

老板喜欢上比自己小12岁的服务员,两人跨国相恋八年。老板突患重病急需手术,而此时女友却带着60万救命钱失联。八年患难与共难道所有感情都是伪装?女友为何拿到60万元救命钱就没有了任何音讯?是否另有隐情?

中央广播电视台总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唐楠,为您讲述这段《被骗八年的真相》,以法官的视角,解读真实案例中的法理与情理

写法律故事作文开头?

开头:法律,这个人人都熟悉的词语。我通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中,知道很多有关法律的知识 结尾: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法律案例真实小故事?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以童话的方式写法律故事?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犯了诽谤罪。

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四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发表法律讲堂的故事侵权吗?

只要不说是自己原创的故事就不算侵权

法律小故事案例和道理?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守法律有尊严小故事?

小王叔叔小时候没读几年书,没有文化。那时虽然很穷,但他爸爸教育儿子不偷不抢,可小王叔叔就是不听,先到别人家里偷菜偷水果,偷来和几个朋友大吃一顿,一次偷菜时差点被狗咬伤了腿。偷了别家的东西后,大人们来告状,所以他没少挨打。小王叔叔仍不吸取教训,又去偷鸡鸭等,结果被一个同学告发,回到家又一次被暴打。叔叔想报复,就到学校撕坏了同学的课本,弄坏他的钢笔,他的同学在别人写作业时只好发呆,交了白卷,回去挨了打。他看到这样,开心极了。其实,小王叔叔早已不上学了,看到他天天去学校,他爸爸还以为他重新爱上了学习,去偷偷听老师讲课呢!

大一点后,小王叔叔又迷上了网吧,因为没钱,就去学校偷学生的钱,先开始是五元、十元,后来嫌少了,就到城里商店去偷东西,卖了后再去上网。晚上有时用工具打开别人家门,去偷几千几百的现金。后来,小王叔叔跟一伙黑社会偷车大盗混在一起,经常偷车。一天偷十辆自行车,三辆电动车,一辆小汽车,买了后喝酒、上网。警察一直在追捕他,他东躲西藏,但最后仍被捉拿归案,被关进了监狱。

小王叔叔的成长值得我们深思,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他从小习惯不好,最后长大走上了犯罪道路。大家从小要守法守纪,在家里要孝顺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学校里,要尊敬老师,关爱同学,热爱集体,不迟到,不早退,准时参加活动;在社会上,要热爱祖国,保护国旗国---徽,爱护花草,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

大家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做守法的小公民,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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