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销或公司注销不当,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不注销或公司注销不当,有什么后果
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许多人计算成本后直接放弃。但是放任不管的后果你们知道有多严重吗?
此前,工商总局下发最新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一、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
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二、吊销的后果
1. 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2. 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3.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被吊销企业的法人代表,终身进入工商系统黑名单,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还要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设立新公司;
5. 法人代表无法购买机票,不能办理贷款;
6. 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总而言之,让公司自生自灭,公司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好严重滴!特别提醒:最后的银行账户一定也要注销掉,不然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后期银行盘点起来也可能把你纳入异常状态……解决公司注销,公司吊销难题,请找“企企赢”全国百个办事处,企业问题不在难。
二、公司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对其法定代表人所产生的法律影响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对其法定代表人所产生的法律影响:
1、对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有影响。
2、会限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行为。
3、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将被执行人由公司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个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迟灶戚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码陵、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辩蔽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企业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被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履行义务。采取强制执行后,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变卖公司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公司存款、债券等财产情况,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收入。在经法院调查后,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运颤或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仿悄咐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备纯、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四、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后果
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后果: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冲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坦改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散信握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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