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怎样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法律继承名词解释?
法律继承
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
中文名
法律继承
决定
法律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反映
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表现
在法的规则方面
特点
法的继承不同于民法中的财产继承、国际法中的国家继承。而法律继承则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
三、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法的继承不同于民法中的财产继承、国际法中的国家继承。而法律继承则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扬弃这个源自德国古典哲学的词语含有否定和肯定的双重意义。在否定的意义上指取消或舍弃,在肯定的意义上指保持或保存。用扬弃来解释法律发展过程中的继承性,可以生动而具体的揭示出法律继承的特点:
①在法律发展的客观过程中,每一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发展过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
②从处理法的继承问题的主体的角度看,法的继承实际上是一种批判的、即有选择的继承,也就是在否定旧法律制度固有的阶级本质和整体效力的前提下,经过反思,选择,改造,吸收旧法律中某些依然可用的因素,赋予它新的阶级内容和社会功能,使之成为新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不加分析地抄袭或复制旧法律的拿来主义和根本否定新法律与旧法律之间存在历史联系和继承关系的虚无主义都是错误的。
四、法具有继承性的原因是什么
问:法具有继承性的原因是什么?
校解析答案: 新法之所以可以而且必然地要批判继承旧法中的某些因素,这是因为:
(1)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人类社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世世代代从事物质生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是人类物质生产的连续性,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法的发展过程中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条件,同时法的发展还受其他因素的制约,如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科学技术,甚至地理环境等的影响,因而又必须承认法的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就是明派当旧法在整体上被否定后,旧法中也还会存在一些反映社会生活共同需要的东西,以致新法在自己的发激兆贺展中,还必须加以吸收继承。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不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人类劳动、改造世界的结晶。既然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每一个时代都创造了猜伏自己的文明,而一个时代的文明又是在它前一时代文明的基础上发展的。这就是说,人类文明本身就是吸收、借鉴、积累和继承的产物,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法也是人类社会共同创造的一种文明成果,它的整个发展不可能脱离世界法律文明发展的轨道,而是人类以往法律思想、法律技术和法治经验的积累、继续和发展。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证实了法的继承性。从法的发展史看,古代奴隶制法大量为封建制法所继承,英国资产阶级持续延用英国封建时代的法律,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也沿用过旧俄的民法典。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宣布废除 *** 的六法全书,尽管如此,现行立法中,特别是经济立法中,也从中吸收借鉴对新中国实践有用的法律经验和知识。这些事实表明,不仅私有制社会的法之间可以继承,法也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中有价值的内容。
五、法具有继承性的原因是什么
问:法具有继承性的原因是什么?
校解析答案: 新法之所以可以而且必然地要批判继承旧法中的某些因素,这是因为:
(1)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人类社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世世代代从事物质生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是人类物质生产的连续性,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法的发展过程中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条件,同时法的发展还受其他因素的制约,如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科学技术,甚至地理环境等的影响,因而又必须承认法的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就是明派当旧法在整体上被否定后,旧法中也还会存在一些反映社会生活共同需要的东西,以致新法在自己的发激兆贺展中,还必须加以吸收继承。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不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人类劳动、改造世界的结晶。既然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每一个时代都创造了猜伏自己的文明,而一个时代的文明又是在它前一时代文明的基础上发展的。这就是说,人类文明本身就是吸收、借鉴、积累和继承的产物,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法也是人类社会共同创造的一种文明成果,它的整个发展不可能脱离世界法律文明发展的轨道,而是人类以往法律思想、法律技术和法治经验的积累、继续和发展。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证实了法的继承性。从法的发展史看,古代奴隶制法大量为封建制法所继承,英国资产阶级持续延用英国封建时代的法律,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也沿用过旧俄的民法典。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宣布废除 *** 的六法全书,尽管如此,现行立法中,特别是经济立法中,也从中吸收借鉴对新中国实践有用的法律经验和知识。这些事实表明,不仅私有制社会的法之间可以继承,法也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中有价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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