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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方面的法律?

2023-05-11 09:34:59法律知识1

银行方面的法律?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金融法律有哪些?

一、金融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国人民银行法》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3、《商业银行法》

4、《证券法》

5、《保险法》

6、《票据法》

7、《反洗钱法》

8、《人民币管理条例》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金融相关的规章和条例。

二、金融的法律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16.基金会管理办法

17.储蓄管理条例

18.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9.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20.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拓展资料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金融法律体系较为庞大,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亩漏、《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反洗钱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直接调整金融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迅仔烂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戚判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金融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国人民银行法》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3、《商业银行法》

4、《证券法》

5、《保险法》

6、唯拦《票据法》

7、《腔山前反洗钱法伍清》

8、《人民币管理条例》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金融相关的规章和条例。

金融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反洗钱法》《人民币管理条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金融相关的规章和条例。金融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唯档粗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拓展资料:

1、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主要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相关的各种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发行、投放、流通和回笼;各种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银行会计、出纳、转账、结算、保险、投资、信托、租赁、汇兑、贴现、抵押、证券买卖以及国际间的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黄金白银买卖、输出、输入等。

2、金融的内容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蠢肆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3、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

(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指镇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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