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受国家保护吗?
外交官受法律保护。
外交官受到的保护有很长的历史,这个保护被称为外交豁免权。 外交官之权利主要是在17世纪中于欧洲形成的。
今天正式的关于外交官权利的国际法规是1961年设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其中有为求保护派驻国之尊严,而规定外交官在从事外交任务的过程中不受迫害和不受法律制裁。
假如一名外交官在他所驻的国家里的确犯法的话可以被驱逐。一般这些外交官在该国受法律制裁。外交通讯一般被看作是不容受侵犯的,外交官一般允许携带任何档通过边境而不被搜查。外交邮袋也不受海关或边防的检查。但是近年里由于窃听和侦探系统的不断完善,外交邮袋越来越少被使用了。 假如两国关系恶化或者由于所驻国内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外交官有可能被撤回。撤回大使或其他高级外交官也是一种对所驻国表示抗议和不满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下级的外交官留守在外交驻地来完成一般的工作。
历史上始终有因某些因素或政治情况而杀害或谋杀外交官的事件发生,但一般来说这个行为被看作是野蛮的和非常不光彩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