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中被裁定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破产法中被裁定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了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启动权,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对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又称破产保护)与破产和解三个破产程序中,启动人是不同的,分述如下:
1、 破产清算程序:可由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仅适用于已解散未清算完毕的企业破产)、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等四类主体申请启动。启动人可以直接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也可以先启动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两个程序终止的同时再启动。应注意的是,在重整期间,若出现新《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时,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定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后,和解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破产重整程序可由债务人、债权人、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三类主体直接启动,也可由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启动的破产清算案后至宣告破产前的期间内启动。
3、破产和解程序只能由债务人一方直接启动或在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至宣告破产期间内启动。
(二)破产程序的启动
根据启动程序及启动人的不同,破产程序启动的条件亦各有不同,分述如下: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条件,因启动人不同而有所区别:
1.债务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具体是指债务人所欠债权人债务的期限已经届满,并未实际履行该债务的情形。债务人首先必须说明其“不能清偿“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说“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体是指企业因出现亏损,导致企业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即通常说的资不抵债,但这也只是是账面资产而已,实际企业的资产多体现为积压产品,淘汰原材料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货币资产用以偿债,甚至债务人已发生多次拖欠他人债务长期不予归还的情形。
二、求生产商与采购商之间需履行合同的一些法律条款
这是一个典型的购销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价款的约定;
2、对于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对于型号、规格、数量的约定;
4、对于交货地和合同签订地约定。
三、公积金的缴纳是国家法律强制执行的么?
对于社会所有员工并不是强制执行的,目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普及了,企业还未全部执行,有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执行了,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私人、个体企业还未执行,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进行相关说明。
四、法律上规定残疾可以有哪些社会福利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批准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那得看登记、批准是什么性质。
如果其性质只是备案,同时合同内容是完善、合法的,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没有问题,那么合同成立,也就是双方签字则生效。
如果登记、批准的性质是批准合同效力,那么双方签字只是合同成立,批准当时则生效。
当然,如果您的合同规定有生效时间及条件,则必须时间满足和条件达到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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