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同居,但是不结婚,这算是合法的吗?为什么?
老年人同居,但是不结婚,这算是合法的吗?为什么?
老年人同居,但是不结婚,这是不合法神悔的;这渣袭属于非法同居的行为,异性在一起游梁正共同居住是要领取结婚证的,不然就触犯了法律。
老年人同居,但档和逗是不结婚算是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严格的规定,行卖只要棚州法律没有规定,那就不算是违法的事情。
不合春神肆法,也不违法。不合法是因为仅有的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必须到民政机关登记,否则,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属于事实婚姻,所以,同居不登记是不合法的。
不违法是因为同居虽没有依法登记,但是,无配偶男女自愿同居,不影响第三方利益,没有告诉,民不告官不究,情理上已被民情民俗所接受,所以说不违法。
法律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法律的制定是随着社会变化而变化的。三十年前超生违法,三十年后不违法。随着老龄化的问题发展,老人同居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保护性法律条款是有可能的。
现在,社会发展真的很快,到了许多人感到陌生,需要某些事物进行重新评价、定性、再认识的程度。婚外同居、又不结婚,肯定与传统习俗相冲突,婚姻法估计也难以支持。但一加上养老”(画外音,不为别的),似乎就有了合理性。
从计划生育开始起,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这一大批人都已经老了!正常情况的四二个孩子(小俩口)要照看四个老人养老,青年人的担子太重了!老人们也要想办法给他们减轻一点,如果是失偶的老人,有和的来的,可以避开麻烦的复杂的法律上的问题,以单纯的相互关照帮助为目的的组合,在一起生活是可以的,大家不要宣传广播,不要争论,和谐地生活就行。现在老人太多了,养老是个大问题,全靠政府肯定不行,自己想办法,能解决问题就行。
而瞎歼法律上暂时也还没有界定。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老年人“同居式养老”减轻子女们的负担,使老人孤独的心灵得到慰籍;是否能维持到最后,这也是一个问题,俩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是不是能相互包容,双方子女是不是能接受对方老人,一旦一方老人健康出了问题,对方是不是还维系这种关系?毕竟两个人生活时间太短,没有深厚感情,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子女,各怀各的主意,各打各的算盘,很难形成共识,至于说认同不认同,只好让子弹飞一会扒轿再说。
我认识一位70多岁的老人,10前退休后老伴去逝。儿女均有自己的工作,在老伴去逝3年后又和同村一位小自己十多岁的老女人搭伴过日子。刚开始还好,随后便矛盾重重,经常为双方儿女的所事争吵,双方儿女也为比大闹一场。其实听来也不是大事,都是为搭伴生活的各种开销闹的。虽说之前有约定,可现实不可能照约定去生活。
老人搭伴养老,还是好好想想。不要养老不成,还生些闲气,闹得多家都不安宁。真想找老伴,还是找知根知底的,按国家婚姻法去办吧。
老年消厅中人伏手同居,这是个人行为,上升不到法律层面,不能用法律来评判。老年拿山人同居是为了给彼此找一个伴,是为了互相照顾。
没有结婚证,老婆能和别人一起同居吗?
法律分析: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是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举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正孝贺(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慎答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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