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
如何区别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
1、行政违法由行政部门处理。民事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违法属于犯罪,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为三种违法的主体,少数行为如,法人不能成为主体。
2、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刑事违法都是违法行为并要承担法律的相应责任,其区别在于违法产生的方式不同与后果责任不同:民事违法主要是体现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与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比如——不给付约定债务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3、行政违法是体现在违反行政法规上而没有产生对他人的侵害侵权行为,比如——违犯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与无行政许可进行经营的行为,还有轻微的侵害行为;刑事违法主要是体现在侵害与加害、非法侵占上,比如——伤害他人生命、盗窃他人财物等,与前二者的最大不相同的是,罪刑法定是刑事违法的处罚原则,而前二者可以协商、和解与自我担当。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法律分析: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清如局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制约。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橡搜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答让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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