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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杀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3-05-09 11:08:37法律知识1

一、残疾人杀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就你所述,残疾人杀人需要负法律责任。

二、殴打残疾人,法律上有规定会定罪吗?

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按所造成的后果从重处罚。达到轻伤以上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残疾人犯法了怎么处理

残疾人犯法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智力有残疾的人犯罪要视其智力情况决定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如下: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袜袭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大漏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滚好烂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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