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
在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
1、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悔改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指在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不补偿又显失公平时,由法院根据公平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激耐受损害轻的当事人对受损害重的当事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碧铅判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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