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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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十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二条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新风尚,实践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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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在建设中国特色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组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2、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3、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4、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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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日常工作如下(以县、市为例):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团结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3、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建功和育人相结合,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接班人。
4、对团员、青年进行 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5、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7、参与拟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8、指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9、拟定实施全县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0、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1、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12、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搞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向组织部门提出对团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的建议。
13、负责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14、负责指导管理全县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15、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6、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
17、承办县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新风尚,实践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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