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法条
法律分析: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难以正确适用法律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亦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案件事实在证明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或认定。该原则也被称为罪疑惟轻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四款 对于补悉燃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穗迟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猜陆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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