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治超认定标准?
非现场执法治超认定标准?
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和传统超限的标准一样。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上述两种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有上述两种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执法治超的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以及集中数据等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确立了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直接对超限车辆进行处罚的依据。
法律咨询是什么?法律咨询的概况?
法律咨询是指签订委托合同之外的咨询业务,即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可分为: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正式的收费咨询、非正式的不收费仅供参考的咨询等等。
法律咨询意义:1、宣传法律;2、平抑诉讼;3、沟通群众和有关机关;4、提高自身水平。
5、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6、利于“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
法治诗词?
《秋怀》宋代诗人陆游
原文:
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
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
2、《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宋代诗人陈襄
原文:
法律行随手,诗书坐满箱。
老来须向学,多病喜平康。
3、《自尤》宋代诗人苏洵
此虽法律所无奈,尚可仰首披苍旻。
天高鬼神不可信,后世有耳犹或闻。
4、《长歌行》宋代梅尧臣
富贵拘法律,贫贱畏笞榜。
生既若此苦,死当一切平。
法治古诗?
1.(唐) 韩愈《寄卢仝》
彼皆刺口论世事,有力未免遭驱使。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2.(宋)苏轼《石鼓》
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当年何人佐祖龙,上蔡公子牵黄狗。
3.(宋)陆游《秋怀》
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倾稀饧。平生养气颇自许,虽老尚可吞司并。何时拥马横戈去,聊为君王护北平。
法律咨询技巧?
在法律咨询前,最好列一个提纲,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进行罗列,对自己的咨询目的予以明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必要时可以把一些书面证据进行复印,实物证据予以拍照提供给咨询律师,有律师进行判断分析。
在网上咨询,尽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以及自己的疑惑和自己的诉求表述清楚,同时将案件的书面证据,实物证据的照片,相关的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司法鉴定结论、自己的诉求提供给网络上律师,并留好自己的电话号码,备用号码,微信,QQ和邮箱等联络方式,以便于律师的及时沟通。
12348法律咨询?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咨询免费?
法律咨询并非总是免费的,通常情况下,律师会根据咨询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收取咨询费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能会提供免费的初步咨询,例如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中工作的律师可能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此外,一些律师也可能会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作为宣传自己的方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总之,是否免费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是什么?
法治价值是份量,法治精神是精随。
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过程,是一种理性的思想活动。它可以用来进行情况把握、价值判断和统筹安排,既进行认知,又指导实践。法治思维是一种特殊的思维形式。主要指运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治理念分析问题、综合决策的逻辑思维活动,是官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需要恪守的理性要求和逻辑准则。
思维指导实践,观念塑造行动。方式、方法是行为的类型化处理,法治方式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方式,是指落实法治理念、精神的实践活动和行为定势,特别体现在政治领域,是运用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进行政治统治、改革发展、社会治理、纠纷解决的一种特殊的执政行为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本质上是一致和统一的,二者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内在思想活动过程,进行分析、判断、统筹和决策,进一步外化为具体行为,成为法治方式。因此,法治思维指导法治方式,相对而言,法治思维更为根本。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确立,能使抽象的法治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准则,有助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法治的要求和精神,有助于推进改革发展、社会稳定这些中心工作更好地开展,有助于法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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