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其应然的法域归属???
一、旅游法其应然的法域归属???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涉及旅游交易、国家对旅游市场的干预以及旅游者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等诸多方面,应是跨越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环境法等法律部门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这是由旅游这一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及其内在规律在立法上的体现和要求。笔者认为,一部完善的旅游法应该包括以下基本分支:(1)旅游经济法;(2)旅游民商法;(3)旅游社会法;(4)旅游环境法。旅游经济法是关于国家对于旅游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法,旅游民商法主要关注旅游交易活动;旅游社会法对旅游活动中涉及的旅游社会文化关系予以调整;旅游环境法则对旅游活动中涉及的旅游环境关系予以调整。
二、[求解]发展旅游业是否会造成环境破坏? 我们是反方
旅游业分很多种,自然地和人文的,如果是人文的你们就比较好说,自然地你们就要站在环保地开发角度来说。此外,要明确什么是环境破坏,要定一个度,如果这个门槛定的太低的话,那为从古至今人类发展的过程都是对环境破坏的过程,那这个辩题就没有意义了。
三、简述什么是旅游环境管理?
所谓旅游环境管理,是指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规划、科技、教育等手段,对一切可能损害旅游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施加影响,协调旅游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国民经济中与旅游相关的各部门、社会集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涉及到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使旅游发展既满足游客的需求,又保护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解决人为造成的旅游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所以,通过旅游环境管理而保护旅游环境,其实质是限制人们损害旅游环境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促进人们保护旅游环境的行为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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