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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是什么?

2023-05-03 03:14:44法律知识1

一、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是什么?

法的表现形式问题实质就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国家赔偿法》等。 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律分析:

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1)宪法。(2)法律①广义:法律泛指一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②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此处法律为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的法的渊源。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3)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办法”。如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监察法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最高监察机关职责,碧老根据监察工作实际需要(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包括两大类,即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制定②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6)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我国的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等名称。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在特别行政区范围内实施的嫌虚法律。该法律制定后即可生效,仅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且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8)军事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以及军内有关方面制定的军事规章。(9)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依芹慧燃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制度。

衍生问题: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着区别。 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 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三、我国法律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

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肆亏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 *** 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和较大的市的人民 *** 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

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裂拦神、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 *** 、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行政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 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件和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协议。

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国家名义签订,后者以 *** 名义签订。

注:我们国家和 *** 一旦与外国或外国 *** 签订了条约或协定,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对国内的机关、组织和公衡竖民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9、非正式法粼ㄔ蠢啾稹 (一)判例

所谓判例,是指那些事先存在的・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依据的判决范例。

中国不是普通法法系,也不存在判例法这种法的形式,但中国最高司法机关选择、确认和公布的典型判例,在法律实际生活中,是起到了法的渊源的作用的。

(二)习惯

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

法律规则中有不少规则来自于习惯。

立法机关可以根据习惯形成制定法规则。

司法机关往往从习惯中抽取某些规则,据以处理某些案件。

这些都是没有疑义的。

一般来说,习惯在历史上比之现今时代,在法的渊源的体系中的地位更重要。

(三)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

这是具有普遍性的的法的渊源。

古今自然法学派者就特别强调这种法的渊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把这些因素视为最主要的法的渊源,甚至要把这些因素直接视为法的形式。

在中国文化传统下,道德规范以及其相关联的正义观念,成为中国自古以来的一种法的渊源。

(四)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学说也是古今资源性法的渊源之一。

历史上和现实中,有关学说甚至担当着法制和法治的指导思想的角色。

中国封建时代的儒家学说是法的渊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得不重视法律学说特别是科学而权威的法律学说,并以之作为重要的资源性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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