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案例 > 正文内容

规矩中国刑法193条规定,若欠款1万元以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2023-04-30 14:21:18律师案例1

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贷,数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一般不予追诉,没有什么处罚。

建议提问者明确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欠款一万元以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借贷合同中规定的还款义务。从提问来看,仅欠穗虚款一万元,一般也不会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分析

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一样,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之前认真还款,只是因为经济困难导致拖欠贷款额的,一般不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按犯罪处理,另外,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司法机关对兆塌贷款诈骗案件设立更高的立案标准,需要达到二万元才予以追诉――那么,能否以普通诈骗罪进行追诉?答案是否定的,该罪的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具有专业性,在发放贷款时会猜猜燃对借贷人做详细的调查,并且事后有各种追回欠款的手段,因此,司法上对其设立了更高的追诉标准,这是与其主体能力相适应的,银行不得以普通诈骗罪的标准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对诈骗贷款的行为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193条是贷款诈骗罪。诈骗1千元不构成该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郑指困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喊念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发布施行)第五十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逗晌立案追诉。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5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