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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二手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2023-04-23 18:17:57律师案例1

1.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2.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3.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4.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5.增加规定业主的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6.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7.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增加规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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