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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过程中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投诉人是否有权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

2024-10-18 08:15:00律师案例1

招投标过程中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投诉人是否有权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

不可以看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扩展资料:

招投标的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不可以,这种情况只能提交质疑函倒当地的行业监管部门,比如说住建局,然后等住建局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启动专家复议,重新评审,然后出结果,望采纳

一般不可以,投诉的处理主体是招投标监管机构;

在招投标过程中,当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投诉人通常没有权利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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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导入对比文件,提交两个或多个文档自动分组后进行两两互比

5、对比内容包括文字和图片,和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将过滤剔除

6、文本对比报告分为相似句子和相似段落,标红的则为相同或高度相似句子或相似段落。

7、相似图片报告展示高度相似图片列表,点击图片可定位与之对应的相似图片

8、点击打印报告可自行打印成PDF版报告保存

一、投标文件的保密性

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的技术信息、商业策略等商业秘密,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会对投标人的商业利益造成损害。因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人员都负有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的义务。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该办法明确规定,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这意味着投诉人在提出质疑时,无权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因为这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范畴。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也强调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但同时注重保护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因此,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只会公布依法应当公告的内容,如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等,而不会公布具体的投标文件内容。

三、质疑和投诉的处理程序

当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会进行调查并作出答复。如果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在这个过程中,投诉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但无权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

貌似没有

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扩展资料: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行为:

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的主动行贿行为: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扩展资料: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行为:

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的主动行贿行为: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所以,未签订合同不能进场地施工。)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第七十九条 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如果评标结果确实有实质性问题,经全体评委认可,报监督人重新复议,经监督人同意进行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

第八十六条 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这些基本上都是招标的法律法规,供你参考一下~~

怎么可以没签订合同就进场地施工?即使做好了,没签合同招标方也可以不给钱。其次招标单位是怎么审核标书的?这样的标书应该是废标.

中标通知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合同才有效,以己方的招标文件为准。法律效力依次是:1、合同,2、合同附属的协议书或补充说明等,如与合同有冲突,以合同为准。3技术规格书如招标文件等。

双方有冲突可上法院。招标方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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