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催收公司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给债务人发开庭短信,打开庭电话通知取法院开庭传票,是否构成违法?
一、请问,催收公司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给债务人发开庭短信,打开庭电话通知取法院开庭传票,是否构成违法?
伪造司法机关发送通知,严重损害了国家公权力机关的威信,属于违法行为。催收人员伪造法院发送开庭短信,通知取开庭传票。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二百八十条 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第一,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遭到暴力催收的威胁、恐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80条会判刑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不是对判刑的规定,而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规定,司法机关就是依据这一条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由此条款可以看出,这是执法机关可以依据拘留对方的法律根据。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的,只是涉嫌犯罪,至于是否构成犯罪,是否要被判刑,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来分析:如果经侦查有确实证据构成盗窃罪的,会由法院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判刑;如果证据不足的,则不会被判刑,应该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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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部法律是专门规范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是专门规范物权的,该法根据不同物权的特点,将物权分为不动产和动产,而在第二章的第一部分对不动产的登记进行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实行法定原则,即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一规定非常重要,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物权法》第80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该条规定即是对决议行为中民事主体一方与他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的调整。
《物权法》第173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专门规范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
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扩展资料: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是规定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是私法。
除《物权法》外,民法还包括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法律。
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其内容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以合同法为主)、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人人格权法等。物权法是专门规范民事主体(法人、自然人)对财产的占有、收益、使用、处分权利的法律。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役权、建筑物区分权等内容。说明白一点,物权法主要是保障人们的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是对人们财产权保护的一种法律。英国有句古语叫“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体现了物权法的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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