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法律如腔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渣亏衫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空档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
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银歼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毁哗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锋余冲。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轮瞎分析: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一些重要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5)基层解决争议原闹桐启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在行政上存在隶属关系,但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液如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脊或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樱神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脊野亏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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