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法律法规的级别和发布部门(简述我国法律法规的级别和发布部门是什么)
请问我国制定的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何从名称判断制定部门和级别?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通常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不得称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
简述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利和职责?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一句话,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管理。
简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的主要构成?
(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现行1982年宪法第26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体现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总政策。
(2)环境保护基本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3)环境保护单行法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目前,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前,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行政规章,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办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
(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制定的,在本地范围内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各地都存在着大量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等。
(7)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控制,而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五类三级组成。“五类”指五种类型的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三级”指环境标准的三个级别: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及地方环境标准。国家级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级标准包括五类,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地方级环境标准只包括两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凡颁布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未做出规定的,仍执行国家标准。
(8)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指我国缔结和参加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及议定书等。目前我国已缔结及参.加了大量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如《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
我国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部门?
“通缉令”是由公安部门发布的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分为不同等级。
目的是告知各地警方以及人民群众在逃嫌疑犯的信息,要求协助抓捕或提供线索。
对于在逃人员的追捕,“通缉令”功劳很大。据报道,在警方破案的线索中,70%以上来自人民群众。
A级通缉令《公安部通缉令》(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A)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
B级通缉令《公安部通缉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B)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则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由五部分构成:
(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这是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第九条、十条、二十二条);
(2)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一般规定的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4)环境标准。
(5)其他部门法中的在关环境的法律规范。(包括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国际法或公约)
我国有哪些级别的环保部门?
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分为四级:
1、国务院设立环境保护部,为正部级机构。环保部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2、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环境保护厅或环境保护局。为正厅级机构。
3、各地、州、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机构。
4、各县、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机构。
简述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和收获?
一、保障卫生事业发展
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三、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摘自《卫生法规》教材
简述我国的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之所在。
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为:
(一)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
(二)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三)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四)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由此可以认为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为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简述我国法的渊源?
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
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
简述我国刑罚的意义?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制裁措施。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其基本特征是:
1.刑罚的内容为对受刑者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
使犯罪人承受一定的痛苦,是刑罚的惩罚性质,也是刑罚的本质属性。我国一贯遵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不采取那些残酷、野蛮的刑罚方法来摧残、折磨犯罪人。事实上,刑罚的宽和、人道和轻缓化正是其发展的趋势。但不可否认,刑罚作为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犯罪人的谴责的一种最严厉的形式,它当然地要给犯罪人带来身体的、精神的或财产的剥夺性痛苦。这种痛苦相对于其他法律制裁措施而言,无疑是最强烈的。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财产权利,而且还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而对犯罪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也正是刑罚的内容。
2.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
刑罚是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否定评价,是对犯罪人的道义谴责,它是因犯罪所产生的当然的法律后果。与之相适应,刑罚处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包括自然人或者单位。因此,犯罪人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刑罚的物质承担者。刑罚既不能适用于动植物和其他非人的对象,也不能适用于与犯罪无关的无辜者。
3.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是适用刑罚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刑罚适用的主体则只能是人民法院。
4.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依据
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可见,罪刑法定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罪的法定,二是刑的法定。易言之,不仅犯罪需要由成文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而且刑罚也必须由刑法明文载于法条。这就意味着,刑法总则要对刑罚的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刑法分则也要对各种具体犯罪所适用的刑罚作出明文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制裁方法,便不能以刑罚之名适用于犯罪人。比如我国刑法典第64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就不是我国刑罚明文列举的刑罚种类,因而就不是刑罚。当然在有些国家如日本,它被列为附加刑的一种,所以,它是日本刑法中的刑罚。
5.刑罚适用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
审判机关有权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但并非可以随心所欲。审判机关适用刑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换言之,人民法院适用刑罚时必须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并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讼诉程序进行。不经过应有的诉讼程序,是不能适用刑罚的。
6.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特定的
刑罚的执行机关并不只限于人民法院,也包括公安机关、监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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