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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规定”属于我国法律体系里面的哪种?

2024-09-30 21:59:22法律知识1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规定”属于我国法律体系里面的哪种?

法律体系的基本单元是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而不是由具体法律规范直接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有:宪法部门(宪法典,人民法院组织法,国籍法等等);行政法部门(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海关法等等);民商法部门(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经济法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计法等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法等等);刑法部门(刑法);程序法部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等);环境资源法部门(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等);军事法律部门(国防法,兵役法等等);国际法律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是关于什么的,就属于哪一类。

大陆法系一般有法律体系由公法、私法两大结构性元素构成的传统。公法即关于国家、国家与个人、社会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综合,如:刑法、行政法等;私法即关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部门的综合,如:民商法等。

建议看看《立法法》

司法解释

二、10年什么时候成年

1. 如果你指的是2010年出生的人什么时候成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为18周岁。因此,2010年出生的人在2028年成年,即他们将在18周岁时成为成年人。

2. 如果你想知道10年前什么时候被认为成年,那么我们需要回顾2010年的情况。在2010年,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仍然是18周岁。这意味着在2010年,一个人在达到18岁生日时被视为成年人。

3. 想要知道10年前的成年人定义,我们需要回顾2010年的法律。在那个时期,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为18岁。所以,在2010年,任何人在18岁生日那天都被认为是成年人。

4. 对于“10年什么时候成年”的问题,答案在于2010年的法律规定。在那个年份,成年年龄标准是18岁。因此,2010年出生的人在2028年达到18岁,这时他们将成为法定成年人。

5. 如果你询问的是2010年代的成年标准,答案是18岁。这意味着在2010年,任何人在满18周岁那天都被认定为成年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法律标准保持不变,所以2010年出生的人在2028年将年满18岁,成为法定成年人。

三、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不受( )的干涉。

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明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政府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A、行政机关,C、社会团体,D、个人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扩展资料:

检察职能:

检察权伴随着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干预、制衡国家其他权力,特别是制约司法权、行政权。检察权在性质上属于法律监督权,这是因为:

1、从检察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来看,检察权是隶属于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与行政权、司法权并列、独立的国家权力。

2、从检察权的内容来看,检察权本身具有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特点。

3、从检察权的宗旨来看,检察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察机关

答案为ACD,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检察权伴随着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干预、制衡国家其他权力,特别是制约司法权、行政权的职能日趋显著。检察权在性质上属于法律监督权,这是因为:

一、从检察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来看,检察权是隶属于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与行政权、司法权并列、独立的国家权力。

二、从检察权的内容来看,检察权本身具有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特点。

三、从检察权的宗旨来看,检察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扩展资料

检察权重要性质

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根本属性。所谓属性则是指事物固有的内在特征。检察权作为国家权力不断分化、发展和组合的产物,自然也具有其与众不同的内在属性。检察权的性质直接决定着检察权的内容、结构和功能,检察权的内容、结构和功能也反映着其性质。

一般来说,检察权的性质是指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检察权所处的地位和在权力划分中的归属。从国外的视角来看,检察权始终都是一个“尚未清晰定位的权力”,它始终在三权分立体系中逡巡徘徊。

它并不完全等同于司法权或是行政权,但是检察权是否与以上两种权力毫无关联呢?答案是否定的。不论是司法权属性还是行政权属性,它们与检察权之间都存在着选择性亲和。即司法权属性、行政权属性同检察权之间并非决定性的因果关系,而是非决定性的。

检察权与司法权、行政权既互相区别又相互交叉。司法权属性、行政权属性这两种检察权自身属性之间并非是非此即彼的、排他的关系。针对检察权属性进行的研究,最关键的就是把握检察权设立之初分权的本质,把握住检察权设立的目的——即分化司法权、行政权,最终达到依法治国的目的。

检察权属性的研究方法就应该紧紧抓住检察权分化的权力本质,首先进行理性角度的思考。一直以来,学界对于检察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力的问题争论不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察权

A;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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