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处公证的东西到法院打官司能赢吗
一、有公证处公证的东西到法院打官司能赢吗
有公证处公证的东西,到法院打官司,能赢的把握很大,因为经过公证的东西的法律效力大于其他证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二、关于公证和律师见证
公证和律师见证有各自的特征,其主要区别所在: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公证处),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律师事务所。
2、行为的依据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而后者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和双方的自愿。
3、适用的范围不同,前者适用的范围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后者适用的范围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项都是可以见证的。
4、效力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起证明作用的,但前者的证明效力比后者强。
当然公证和律师见证也有共同点,如都是起证明作用的,无论是公证书还是律师见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案件性质的不同而选择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三、在什么情况下公正具有法律效力
史雪松是不是律师阿?中顾怎么都是这种垃圾律师阿?
还公证局呢,你发明的阿?
我国只有“公证处”的说法,公证处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民间公正单位而不是政府机关,一般由公证处公证的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而不需要质证。
还要律师在场呢,你们好赚多点?公证处本来就是以社会公信力作担保公正的,还要你们这些破律师干啥?你们这些破律师的公信力比社会公信力还高?垃圾!!!
楼主不用理这些破律师。
民事诉讼法规定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法,凡是公证处公证过的证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法院都可以认定为免证证据而直接作为认定根据。
公证处公证无需所谓的律师在场,在我国,律师证明证据有效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法院不认可律师作证的定性法律效力,律师作证,法院只认定律师为见证人。而其见证行为不具有公信力。律师的证明只认定为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事实,更不能作为免证证据。
原因在于我国好像中顾的那帮垃圾太多了,律师的形象不比西方,在西方。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的地位崇高,律师以职业道德为担保作证是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而在我国,所谓律师的职业道德..........
四、到公证处作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是的,经公证后更具法律效力。
五、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的效能和约束力。根据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证明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
1、证明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和相对性的特点。
2、执行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法定公证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法定公证效力不是指一种单一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内容取决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可以是证明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或者是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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