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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法律咨询热线免费?

2024-09-22 06:32:16法律知识1

物业费纠纷法律咨询热线免费?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这个是由全国设立的法律免费援助热线,专门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申请法律援助的热线,也可以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业务。

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

工程纠纷可以寻求以下部门的帮助:1. 调解部门:双方可以尝试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调解。劳动部门有专门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工程纠纷,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仲裁机构会给出相应的裁决。2. 法院:如果调解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做出裁决。3. 律师:在处理工程纠纷时,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工程造价纠纷怎么解决?

工程造价纠纷解决的办法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施工方(乙方)出具设计更改的有效文件(设计更改通知书,施工日志,施工现场会议记要等依据),邀请工程项目咨询公司(第三方)介入,校核重新计算,甲乙双方认可,就可以作出最后双方通过的最终结算(乙方举证)。

工程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吗?

结论:起诉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5.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6.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7.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综合上述所列举的各条文叙述即可得出上述结论。

建筑工程涉及哪些物权纠纷?

涉及业主与建筑商的纠纷、业主与设备仪器供应商的纠纷、建筑商与建筑材料供应商纠纷等。

常见的建筑工程纠纷有哪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劳务纠纷属于工程所管辖吗?

建筑劳务纠纷不属于工程所管辖,建筑施工合同中出现劳务纠纷的,如果是属于劳动争议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的,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工程纠纷可以向住建委投诉吗?

您好,与中介公司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所(住所即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投诉,由其进行调解(投诉不是必经程序,如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只能按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3.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条款进行处理,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另行达成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向所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结裁决;

4.合同中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合同纠纷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

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工程纠纷律师费用如何收取标准?

1、您好,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比例,具体可以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关于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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