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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目标?

2024-09-17 13:27:10法律法规1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素质。

  1.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以讲政治为统领,落实革命化要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环节,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优作风为关键,突出整治问题、肃清顽疾环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巡查、分类处理等方式,全面整治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实现执法队伍风清气正。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环节,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实现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

  (二)提升专业素质。

  3.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通过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到2023年,基本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从2021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部省分工对执法队伍组织业务轮训。交通运输部负责修订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编制综合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网上平台和执法考试题库,分领域、分专业研发一批培训课程,举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局(队)长培训班,统筹开展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培训一批师资和执法业务骨干。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队伍轮训工作,选拔建设培训师资库,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以此次轮训为契机,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促进各业务门类深度融合,使执法人员逐步全面系统掌握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综合业务要求。

  5.推进法治素养提升。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6.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三)提升执法能力。

  7.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组织执法能力比赛活动,突出考核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制定案卷评查标准,召开分析通报会,通报优秀和不合格案卷,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公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四)提升服务质效。

  9.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

  10.强化层级监督考核。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考评质量和水平。落实考评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11.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

  12.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

  13.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进行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工作措施、创新活动载体、落实责任分工。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保障力度。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示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展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增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开展直属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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