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校聘请的幼儿教师,由于学校没给我办理保险,我想请教一些关于劳动法,社会福利和保险的问题。
社会保险 是为了保障广大居民的利益,是我国大力提倡和推行的险种。它与商业保险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强制性”,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的,就必须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记住是必须。) 而学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也不能违背社会保险这一个基本国策。所以一次性退2000元,是不合理的。而且您已经工作了24年,完全到达的连续的年限15年。
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工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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