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案例 > 正文内容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2024-09-15 00:15:16律师案例1

一、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一、见义勇为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二、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目前,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这些内容 物权法 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 高利贷 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四、保护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 监护人 同意,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 电信诈骗 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五、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六、增加 遗嘱 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七、高空坠物定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二、下列法律中,属于民法商法的是(  )。

【答案】:B

【系统解析】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

三、经济法属于民法吗

属于民法。

《经济法(第4版)》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也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第四版。本教材分为4编32章,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阐释了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的制度、理论和实务问题。本教材注意吸纳国内外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经济法制度建设的新鲜经验,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理论水平和从事经济法实务的能力,从整体上反映了经济法的理论研究与教材编写的最新水平。

【法律条文】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

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

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

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

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七条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

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

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

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

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

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44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