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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题)

2023-04-12 06:52:41法律法规1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1、法律  :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

法律一般都称为既定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释:

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

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5、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思想行为防线。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三、 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

 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

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物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

《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从保障业主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等公民合法权利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从物权保护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从业主与物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调整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从损害赔偿处理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从维护物业管理秩序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从物业公司主体管理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还有涉及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等一系列关于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ktv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KTV管理规定KTV场所中所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都适用本制度条例内容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KTV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KTV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积极利益的取得,都是有积极的意义,KTV中所有人员都必须要严格遵守本KTV管理制度条例

  第三条:KTV中所签订的任何合同都必须要两名以上管理层人员在场,严禁任何一名领导直接负责签订合同

  第四条:签订的各项合同必须遵守KTV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规范规定谋取私利签订对本KTV场所不利的合同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模仿他人字体签订合同,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在KTV管理中负责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之时必须要认真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避免不符合条例给KTV场所造成不必要损失

  第七条:签订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内容都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内容,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合同不得签订

  第八条:合同解除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出现,并且必须要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才可以

农村基础知识?

农民首先应该懂得什么季节种什么作物,什么时问施肥,灌水,开箱,除草,喷洒农药,所有比如人工授粉,施定根肥,追肥保米肥,使农物保持健康生长,拨除病苗,防止作物传抪,保证果实饱满,这就是农民最基本的常识,当今社会有很多年轻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些知识。

金融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掌握金融法律规范、金融法律关系;掌握金融仲裁、金融民事诉讼的具体规定;熟悉金融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了解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体系。金融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调整金融关系的行为规范。

金融法律规范是构成金融法的最基本细胞,是通过一定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一定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范。

会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会计法律法规包括: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的内容:包含七章五十二条内容内容。

  1、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会计法的基本问题,如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奖励规定、管理部门等。

  2、第二章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资料及会计档案等。

  3、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4、第四章会计监督,具体规定会计监督的类型。

  5、其余的三章分别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法规常识基础知识考察项目一般为:

1.法律体系框架、法律的一般概念等基础法律知识。

2.考试题目多倾向法理、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等,对指向特定范围的经济法、商业法等较为少见。

3.会将法律常识与当今热点话题挂钩出题,考察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吊顶的相关法律法规?

吊顶的法律法规基本是遵守安全法规,和放火防水基本法律法规

epc项目相关法律法规?

1.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物资部关于扩大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物资部,1989.04.01)

2.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3.02.13)

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3.11.21)

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广东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承揽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5.08.22)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的通知;(铁道部,2007.01.10)

6.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03.13)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05.20)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02.21)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07.13)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复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09.19)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12.26)

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01.01)

1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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