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
一、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返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02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梁链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漏渣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条是多少
在犯罪行为结束后,其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若达到刑法条件,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条是多少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锋返法律知识,我们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条是多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二节中妨害司法罪中规定的犯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亩团具体处罚如下:
(一)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迅基橘准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 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两高”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导致对该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歧。因为没有数额限制,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前罪构成犯罪,后罪就认定犯罪。而且,无具体数额规定,造成定罪量刑随意性增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作为一种犯罪,应当由情节来确定其罪过的大小,而数额是确定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往往比照前罪的数额定罪量刑,但是比照的程度又不相同,造成如果两个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判处的结果却可能不一样,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由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 应受到刑法追究。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罪最新解释
一、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 构成要件
1、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通常不包括上游犯罪的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
2、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3、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主体明知,即具有主观故意。
4、 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态庆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三、 定罪标准
1、 构成本罪情形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江西省立案标准为5000元);
(2)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 掩饰、隐帆销握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2、 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10万元以上的;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10次以上,或者3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3)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斗磨以追究的。
3、 可免除处罚的情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 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3) 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四、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洗钱罪的区别
洗钱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特殊罪名,二者存在竞合关系,其行为方式基本都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客观上也侵害了司法机关的职能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职能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侵犯国家的金融监管秩序。第二,上游犯罪的范围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仅限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犯罪,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上游犯罪是滴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犯罪以外有犯罪所得的所有犯罪。第三,洗钱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主体只能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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