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对吗(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对吗对吗)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1、定义不同。法律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主要用来表达规则和原则,非规范性条文主要用来表达技术性规定,如专门法律术语的界定、制定机关、生效日期等的规定。而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
2、表达含义不同。法律条文是表达法律规则的形式,规则是条文所表达的内容,一个条文可能同时表达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也可能表达其中的任何一个。
3、涵盖范围不同。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必须由法律条文来表现,比如判例法、习惯法;也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表达法律规则。扩展资料: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的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在立法实践中,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明示人们的行为界限,分别以不同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条文和法律条例的区别?法律规则和法律规范的区别?
法律条文是指法律的具体章节,如第几条怎么规定;条例是法律的一种形式,属于法规,效力仅次于法律;法律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内容,提倡什么、禁止什么;法律规范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体现准用性性规则的法律条文?
依照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已明确肯定,无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例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7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此规定即属准用性规则。
法律条文解释?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含义作出的说明和阐述。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主要针对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是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刑法是法律条文吗?
刑法不是法律条文,他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规则的结构就是指一个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律规则的概念和结构
我们学习法律规则的概念和结构。主要包括三部分的内容,法的要素,法律规则的含义和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的要素即法是由哪些基本的因素或元素组成的。它是任何形态的法律(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都不可缺少的基本成分。一般认为,法的要素主要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是指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它是构成法律最基本、最主要的要素。
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否是法律规则,关键是看是否规定了特定的法律权利或者特定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则具有一般性,适用于一类人和事,可以反复适用,否则就不是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结构又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指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哪些要素所组成,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法律规则的结构主要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法律条文释义有法律效力吗?
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的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
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首先是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的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其次是对法院内部“审判工作需要”的司法解释,相当于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功能体现在保障法院严格执法、保障公正裁判两个方面,但是也需要注意,不能一味依赖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要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1.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司法解释,因有立法机关的授权而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
2.为法院内部“审判工作需要”而制定的司法解释,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部门规章”。
3.对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事实进行指导的司法解释,因其解释的对象不是法律,可视为最高人民法院为各级法院提供的办案方法、规则,供各级法院在审判中参考,以提高司法能力。
4.没有法律、法令为依据的“立法性”司法解释,如符合习惯法的内部、外部条件的,则形成我国以司法解释为载体的习惯法,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有如下功能:
1.保障法院严格执法的功能。找法网提醒,法律必须通过解释才得以适用,这是成文法所固有的抽象性和一般适用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原有法律不可能概括,通过司法解释更能保障法院的严格执法。
2.保障公正裁判的功能。加强司法解释,使法律规则具体、明确,法律漏洞得以弥补,并通过司法解释对各级法院的裁判活动的拘束,从而严格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保障公正裁判。
法律条文有哪些?
所谓的法律条文有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一项或几项命令性规范,而一项包括了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的完整的逻辑性规范往往要体现在几项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条文中。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因素,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条文的集合。
法律条文内容大全?
本书目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章节顺序,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分散到各章节中去。由于部分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综合性较强,同一部司法解释的不同条文往往解释的是刑事诉讼法不同章节的内容,本书在归类上以该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的内容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第6版)(附光盘)》主要内容: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过时的法律条文进行清理修改,涉及59件法律的141个条文。本次修订,除按照上述法律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书中收录的相关法律加以修正外,还对其他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进行了更新和增补。具体特点如下:
1.内容全面。全书收录了1979-2009年8月间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400余件。
2.结构清晰。按照国家立法机关的分类方法,编排为国家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七编。同时为方便读者查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一书末附录了“简称索引”,读者可直接按简称的拼音顺序查找所需法律文件。
3.附赠光盘。光盘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全书内容,并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第6版)(附光盘)》因篇幅所限未能收录的带“*”号文件,具有多种检索功能和编辑打印功能,方便实用。
4.增补服务。为帮助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规信息,依托时效性法律资讯刊物《司法业务文选》,提供专业法规增补服务。(详情参见书末《增补登记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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