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报名后不想去读了,学费可以退吗?
一、民办学校报名后不想去读了,学费可以退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退学费是要根据学校定下的规定来退学费。有的学校是报名不来全额退,有的是退一半。幼儿园 超过三个月不退费。 如我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一般按学期收取,因此,入园幼儿在三个月内自行退(转)园的,将退还一半保育教育费;超过三个月的,不予退费。
民办学校 新生体检不合格退全款。 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一般按学年收取,其他民办学校按学期收取。因此,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高等学校 按月计算退款金额 高校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因外出实习不住校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民办高校按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中专、中小学 被勒令退学不退还费用 。中专生和中小学生转(退)学规定有所不同。对中专生的退学费规定是: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对中小学生转学退费的政策是: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转学的,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50%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大中专生和中小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公办高中 择校生迁离按时退还择校费 。择校生录取后,已缴纳择校费并取得学籍,但尚未参加学习而中途转、退学的,可退还三分之二的择校费;已经入学并参加学习的学生,因全家迁离省辖市境需转学的,可按已学习的时间计算退还部分择校费。
当然学校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 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但有些教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学校会适度放宽,给予全额退款的时间限定,让学生有较长的时间考虑,比如深圳市福田区完美空间游戏动漫学院会有八个课时既2天的时间,在此期间学生觉得不适合自己可以申请全额退费,若过了这个时间则不予退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学校出现教学事故后学生要求退费,这是学校单方面原因,学生可以申请退还部分学费,不论什么时候。一般学校在学生缴纳学费后,应当场开具学费收据。也有一些学校因为单据问题,可能会晚一些统一发放,但按规定都是必须开具给学生的,这一点不必担心。我想即使是民办学校,也不敢不承认你缴纳了学费,因为这不是你个人的行为,全班乃至全校学生应该都可以证明。
如果发生纠纷你可以通过如下解决办法
1、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或信访。因为此问题各方面规定都非常明确,不属于有争议的内容,一般校长考虑学校声誉不太会纠缠不清。
2、如学校层面无法解决,则直接向你所在城市的教委写投诉信。现在信访程序还是比较完备的,如果你写了具名的投诉信,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一般是七天)。
学校学校报名不去了 以后肯定要退相关的报名费用的 学费也在可退的范围之内 如果学校不给退的话 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
民办学校报名后不想去读了,学费是不可以全款退的,因为你在报名的时候也已经说了,一般都会扣20%。
你可以跟老师好好协商一下具体的原因是怎么回事,毕竟人家学校把名额都让给你了,也是相信你。
二、小学生退学犯法吗
小学生退学是可以说是犯法的,因为他毕竟。年龄太小。九年义务还没有结束。你说他退学,他去干什么呢?等于说父母根本就没有把你所在的义务尽完,所以说是犯法的。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生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从这个当面讲,小学生退学是犯法的。
无故退学违反国家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法。
所以,小学生还是要回到学校受教育的,退学不可取。有困难可以寻求帮助,别轻易退学!
三、我家的孩子上小学老师让退学了,ji国家法律九年教育不退学
老师没有权利让孩子退学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不去的会出现会出现的情况如下:
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的规定: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 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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