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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的意义

2024-08-30 02:44:51法律论文1

反家庭暴力的意义

近几年来,中国家庭暴力案件呈高发态势。据统计,在中国已有3亿多人遭受过家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然而实践中,这一规定却经常被滥用,甚至成为部分人对抗家庭暴力的武器。其实,《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了“六种禁止”情形(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将反家庭暴力从保护家庭成员权益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它特殊意义中的两个:一是保护人身安全;二是保护妇女权益和儿童权益。

一、“六种禁止”的相关规定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六种禁止”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二是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三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持续、频繁实施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行隔离墙或者其他明显不利于被辱骂、恐吓等方式取得联系和休息,限制其人身自由;五是家庭成员之间违反安全保护义务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其他情形。除了家暴以外,还有许多未成年人受到校园暴力和心理辅导等问题被频繁提及。其实这都是在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的问题,它既不是“家务事”,也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从我国当前立法和社会环境看,我国反儿童暴力法律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立法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到位;相关措施不够完善;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时缺乏有效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平衡,也不利于全面预防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秩序。因此,对儿童遭受家庭暴力及时采取合理保护措施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中国妇女“反家暴法”

妇女“反家暴法”于2011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明确了“家庭暴力”概念,将家庭暴力纳入政府职能范畴,规定了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的职责;禁止妇女与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该法为我国反家暴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并明确了政府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1)预防和制止家暴者;(2)组织和引导家暴者和受害人按照各自职责实行自我保护;(3)监督家暴者改正其过错;(4)帮助预防和制止家暴者实施家暴;(5)协助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6)协助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帮助受害人搜集和保存证据;(8)协助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执行民事判决;(9)法律规定帮助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10)协助受害人寻求心理咨询等。在这部法律颁布之前,中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家暴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因此国家对此项法律从制定到颁布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时间。

三、保护妇女权益和儿童权益的主要措施

家庭暴力包括了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根据“实施家庭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遭受家庭暴力”范围,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禁止令妻子或父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所需证据确凿、具体可行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依法调查核实后予以认定的决定。

四、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制度

我国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工作一直存在严重的教育空白,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有些地方对家庭暴力和青少年学生缺乏相应的教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学生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安全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另外,对施暴者及其家庭成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受伤害者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这一情况,《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了六种禁止情形。法律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最有力的武器。为此,我们必须从源头上制止和消除“家暴”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健康成长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家暴,家长打孩子犯法吗

孩子最害怕什么?玩具丢失了?还是好吃的没有了?都不是,孩子最担心最害怕的都与父母有关,你们才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多看看孩子担心的事,然后以后注意不要再犯,别再伤害了孩子的心。

爸爸妈妈吵架了

曾有一家儿童心理研究机构对3000余名学龄儿童进行了一次心理状况调查,其中有一条是“你最怕爸爸妈妈的是什么”,回答得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妈妈生气,怕他们吵架”。

有一个答卷写得很生动:“我最怕爸爸生气,他生气的样子可凶啦!把妈妈都气哭了,我吓得像一只小老鼠,心里直扑腾,饭也吃不下去……”

爸爸妈妈又发脾气了

孩子简直像极了蜡笔小新,又在恶作剧了,当你都催了十遍他还是不动窝的时候,劳累了一天的父母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孩子吼了起来。

对孩子发脾气,确实会让孩子害怕。在恐惧中,孩子那些让父母心烦的行为暂时看不见了。但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几种可能:

乖乖地听你指挥,你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被吓呆了,愣在那儿不动;

大哭起来,不会再干你不希望他干的事,也不去干你想让他干的事;

学着你的样子,也发起火来,把你心爱的花瓶扔到了地上。

孩子对人的情绪是十分敏感的。因此,父母发脾气,也一定会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和情绪。

但是,孩子还弄不清,父母为什么发脾气。也就是说,在很多父母发脾气的时候,孩子虽然停止了父母所不期望的行为,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向孩子发脾气,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向孩子发了火,发完脾气后,最好向孩子解释清楚,孩子的问题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做,同时还要通过行动让孩子感受到你的关心和爱护。

可能的话,发脾气前最好提出预警,如:“我都快忍不住要发火了,你能赶快……”,“今天我心情不好,你最好别……”。但是决不能因为发脾气后的内疚,就放松对孩子的要求,该坚持的必须坚持。

偏心,对孩子不能给予同样的爱

前几年热播的电影《唐山大地震》的剧情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

在唐山大地震中,一对儿女被压在了同一块水泥板下,面对只能救一个的艰难抉择母亲忍痛选择了儿子方达,很幸运女儿方灯后来也在这次灾难中活了下来,被一对解放军夫妇收为养女。

但女儿却因为怨恨母亲偏心,怨恨说出的那句“救弟弟”,在外面经历了很多事,吃了很多苦头都不愿回家认亲,和家人足足分离了三十二年。

父母偏心,让某些孩子从小就成长在父母的余光里,同是一对父母的孩子,零用钱、衣服、出游……待遇却不一样,这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阴影。

大量研究发现,父母偏心会对孩子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儿童、青少年乃至成年期出现行为问题,即使他们长大后离家生活多年,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影响依然存在。

而且,无论是受到偏爱的孩子,还是被冷落的孩子,还是旁观的孩子,只要觉察到妈妈的偏心,都会受到损害。被冷落的孩子会对妈妈或者受宠的孩子怨恨,受宠的孩子则招致兄弟姐妹的憎恶。

父母失信、撒谎

家长说话不算数,多是因为学习而起,一些父母围绕学习口头承诺某些条件,但当孩子完成了父母的要求,父母却在兑现时推三阻四。

比如有的父母说:赶紧写作业,写完作业看电视,可是孩子写完作业,家长又会留一些学习任务,让孩子继续学习;有的家长答应孩子只要考试成绩达到前几名,就有什么奖励,孩子真的考好了,却得不到应有的奖励。

孩子最讨厌父母轻易承诺又不能兑现,言而无信,“捉弄”自己。

失信同时失威信,家长说话不算数,不仅失去了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同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甚至还影响孩子的自身形象。

让未形成守信观念的孩子觉得,一个人说话可以不负责任,答应别人的事情也可以不办,这样,孩子就很容易养成“轻率”“无信用”的坏习惯,成人后,这种失信的习惯会让自己损失很多朋友和机会。

做个说话算数的家长就要不轻易许诺,不随便许愿;不要为了达到自己眼前的目的,而随便地答应孩子的要求;当孩子提出要求时,要认真想一想,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兑现,如果是合理的、可兑现的,就要认真地承诺、必须兑现。

不欢迎孩子的朋友

孩子长大了,也希望拥有几个真心的朋友,和自己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相信妈妈们应该也都希望自己孩子的人际关系好。

但是有些父母可能会因为孩子的小伙伴不太懂礼貌,或太精于算计,或会欺负人,爱撒谎等缺点而不喜欢。

然而对孩子来说,随着身心的逐渐发展,希望家长以“大人”身份对待他们,尊重孩子在选择朋友时所拥有的独自意见。

如果父母们老是管教与间断或不间断表达对孩子的好朋友不喜欢,势必会引起孩子们的反感,从而使双方的隔阂逐渐增大。

父母应当尊重孩子对好朋友的选择。父母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待孩子的好朋友,善于进行角色换位思考,尊重维护孩子的选择。

父母要承认与孩子之间选择朋友时的差异,并尊重这种差异。有时候给孩子足够的面子,孩子也将会给父母足够的面子。

孩子能与他人建立好朋友是人际关系中一种最基本的关系,要尊重孩子根据双方意愿和喜好进行自由选择。

忽视孩子的优点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经常会把自己孩子的短处和别人孩子的长处相比,甚至把别人的孩子过度地美化和夸张,本想给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其实却给孩子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会因此影响孩子的一生。

每一个孩子都有他的长处和优点,虽然孩子的天资有别,学习事物有快有慢,学习成绩也有高有低,但判断一个孩子的好坏,不能只取决于一个方面。

作为家长,不能只凭长相、成绩等某个方面就认定自己的孩子不如别人、没有出息,而是应该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发现他们与众不同的地方,要始终相信自己的孩子是优秀的,要把赞美留给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你的赞美声中继续发扬自己的优点和长处。

在客人面前指责孩子

人来客往,亲朋好友相聚,谈论各自的孩子,常常成为重要话题之一。

很多父母喜欢在众人面前揭自己孩子的短,似乎是在向别人诉苦,说自己教育这样一个孩子多不容易。

但孰不知,自己只顾着吹毛求疵地指责他的短处,这无形中,让孩子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没人赏识他,例如学习不行,长相不行,交际不行,干家务不行,让家人为他受累,也觉得父母对自己不满意,和父母逐步疏远。

从以上七件孩子害怕父母做的事中不难看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母、好家庭,应该有友爱、轻松、宽容、民主和活泼的气氛。相反,他们最头痛的是气氛冷淡、紧张、沉闷、专横、毫无生气的家庭。

我们对于家暴存在很多的误解,比如认为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的区别,因此,女人面对家暴,似乎只有离婚逃离的一个选项。

施暴者会一直施暴吗?的确有可能,这是因为人总是容易习惯于过去的、熟悉的行为模式,想要改变自身的行为模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哪怕人能够意识到某种行为是有害的或者错误的,但还是会不断重复。比如,吸烟、酗酒、滥赌……

但是,如果施暴者能够痛改前非,有较强的意志,具备开放的态度和自我完善的意愿,他就能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己,做一个更好的自己。另一方面,如果施暴者的家人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也可以促使有家暴倾向的人改过。

缘盾情感作为专业机构,其实并不主张女人一旦遇到家暴就轻言离婚。首先,女人如果不幸遭遇到家暴,其实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果断的应对措施,女人可以跟施暴者设定明确、清晰的界限来保护自身,同时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离婚反而是“下策”。

其次,女人遭受到家暴后,也要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事实上,我们缘盾曾接受过的家暴求助案子中,女人或者是语言过分尖锐,无意或者故意踩到施暴者的某个“心理痛点”;也或者是不懂得“以柔克刚”,明知道施暴者开始动怒,还要故意硬碰硬,忽视了引火烧身的危险……

总之,当施暴者处于一种心理失控的状态时,聪明的女人应该及时安抚,或者暂时远离,而不是火上浇油,甚至刻意触碰对方的底线。毕竟,再温和的人也是有底线的,故意触碰对方的底线很有可能导致对方怒不可遏。

当然,这决不是给施暴者的错误行为找借口,无论如何,一家人都应该放下各自的偏见,真真正正地坐下来沟通交流,好好解决问题,任何暴力行为都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

另外,施暴方一旦受到刺激,开启“家暴模式”时,往往处于单向思维的状态,这时女人千万不要跟施暴方讲道理,或者尝试跟施暴方硬碰硬,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说他喜欢听、体贴、暖心的话,让施暴方冷静下来,就有可能避免家暴的发生。

最后,家暴其实是负面情绪的释放方式,很多施暴者不懂得如何释放负面情绪,才会采取暴力手段。因此,女人平时多帮施暴者消除或者排解负面情绪是关键,跟他多沟通,引导他健康地释放负面情绪有很大的帮助。

由于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是独一无二而不可复制照搬的,否则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最好咨询下情感导师,结合专业情感导师实时跟进指导才能让感情修复更加顺利。

家长打孩子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家长打孩子犯法。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父母抚养、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问题是怎样做。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很多,但是用打孩子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是最不科学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当然,并不是说打孩子就构成犯罪,只有当父母致孩子轻伤以上的伤害时,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你妈不会和你爸感情不好吧。。拿你们出气?如果是每天都这样的话,真的有点不正常哦。。你也许应该找一下你比较亲的亲人,如姑姑之类的(最好是女性)向她们说说你的情况,看一下你的伤口,让她们出面给你调解一下。。实在不行就只能报警了。。

另外,对于家长那个打孩子是否犯法。。对于父母打骂、体罚子女的行为处理,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父母经常打骂子女多数属于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由所在单位、街道或者公安机关通过批评教育,促使他们改正错误,采取正确方法教育子女。但是,如若经常打骂、体罚孩子且情节恶劣,比如手段残忍、延续时间长、屡教不改引起公愤的,或者致使孩子重伤、死亡的,则应当负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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